石磊律师二〇二五年度公益法治工作报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
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主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2025年已经结束,回顾这一年,我参与的公益法律服务,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接受区市法律援助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2025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共4件。其中,铜仁市碧江区法律援助指派3件,铜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1件。
2月底、8月初、9月底,铜仁市碧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受援人申请,指派我承办3件法律援助案件,涉及未成年人1件,案由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1件、劳动争议纠纷1件。
8月底,铜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件,案由是赡养纠纷。
上述4件法律援助案件,除1件等待判决外,其他3件已经结案、归档,档案已经交回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保管。
二、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升村居法治水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025年,担任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广场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值班达46次。其中,参加会议14次(含列席党员日活动9次),开展法治讲座2场次,接受咨询达6次,参与部分调解工作,同时参与送法进居民小区等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积极参与村居活动,让辖区居民得到法律帮助;开展法治知识讲座,提高了辖区居民、社区干部等法治素养,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知识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积极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法治知识,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2025年,除村居顾问单位开展法治讲座外,还开展校园、企业、机关、户外等线下法治讲座,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与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讲座,共七场,可分成四个方面。
一是在铜仁二中初级中学开展两次讲座。一次是3月14日,联合铜仁市司法局在铜仁二中初级中学开展“用自己的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自己更好成长成才”的讲座,告诉学生“用我们自己的法律保护好我们自己”,还要“用预防犯罪法避免我们走向歧路”,最后“珍视青春年华助力我们人生出彩”。另一次是4月2日,联合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处锦云社区在铜仁二中初级中学开展以“文明祭祖平安清明节,牢记侵权必担责”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倡导大家以理性的态度参与活动,践行文明行为,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节。
二是在中小学开展“自护自爱”教育,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配合铜仁市碧江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碧江区妇联”)于4月18日、23日分别在铜仁市碧江区(以下简称“碧江区”)漾头镇中心小学、铜仁市第九中学开展以“学会自我保护和自我爱护助力自己成长成才”为主题的自护自爱法治教育活动。通过“认识自护和自爱避免遭受损害”“做到自护和自爱助力成长成才”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入讲解,帮助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自我、关爱自我,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根据铜仁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联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沿河县”)检察院、沿河县教育局在该县黑水镇初级中学开展以“法治助力未来成年的你成长成才,为国家事业和人类进步奋力读书”为主题的法治讲座。6月3日,从“全面了解涉及未成年人的国际国内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未成年人两部法律,守法护权不侵权”“用法促学增本领,为民族为国家为人类储智慧”三个方面展开宣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为国家和人类事业奋力读书。
四是在铜仁市社会福利院开展“法护成长,携手‘童’行”法治专题讲座。7月25日,从教会“认识当下的自己”,到告诉孩子们要学会“成长路上的助力”,最终实现“借力更好地成长”,为这群特殊孩子插上法治的翅膀,助力其更好成长。
(二)参与乡村、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
配合碧江妇联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承担了法治知识进乡村、法治知识进社区等,共6场次。另外,与铜仁市碧江区司法局、铜仁学院大数据学院开展三下乡活动1场次。
一是开展以“正确履行家庭职责,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为主题的法治宣讲。5月9日、5月15日、6月19日,分别到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广场社区、六龙山乡、灯塔街道办事处龙田社区,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重点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职责内容,助力家庭依法正确履行教育职责。
二是开展以“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助力构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的法治讲座。5月15日和11月20日,分别到碧江区川硐街道办事处、云场镇,宣讲《民法典》,重点宣讲婚姻家庭编内容,助力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三是开展以“法护未来,携手‘童’行”为主题的普法讲座。7月9日,碧江区司法局、碧江区锦江街道西门社区牵头,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与铜仁学院大数据学院律舟普法志愿队共同参与,“法护青苗·乡约普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活动在西门社区热烈开展。讲座中,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等内容进行融合,让大家认识到家庭保护、家庭责任的重要性,了解生活中防骗等知识,学会教育好孩子、保护好钱袋子等。
四是开展以“学会自我保护和自我爱护,助力自己成长成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10月25日,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碧江区河西街道办事处文笔峰社区、新华社区、双江社区的未成年人开展自护自爱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参与机关单位法治宣讲工作,助力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提升法治素养
应党政机关等邀请开展法治宣讲,参与法律培训活动,共5场次。
一是开展《学前教育法》及其相关法规专题讲座。在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6月17日,受碧江区教育局聘请,为全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及民办幼儿园投资人作了一场关于《学前教育法》《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的深度解读讲座,助力推动碧江区学前教育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开展以“尽责家庭保护与家庭教育,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为主题的法治讲座。7月12日,受铜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邀请,在“尽责优教”讲堂暨助力家庭教育集中宣讲活动中,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助力教育工作者在工作和家庭中更好履职尽责,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三是开展以“重视家庭保护与家庭教育,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9月11日还应邀到松桃苗族自治县为该县妇联“赋能巾帼·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综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工作正式启动会上开展法治讲座,助力提升该县妇联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四是开展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助力社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宣讲。9月24日,受碧江区委政法委邀请,为碧江区东西部协作政法系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班的学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专题讲座,助力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是开展以“学民法,为生活与工作,助发展”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10月22日,应铜仁市司法局的邀请,在铜仁市人民调解员业务骨干培训班上,对《民法典》进行了系统、全面且深入的宣讲,助力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助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四、继续撰写线上普法文章,传播法治知识,传递法治声音
2025年,通过线上普法,撰写法律类文章,归纳起来,主体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布数据,为计算赔偿提供参考依据。结合国家公开的最新数据,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相应地进行更新。为此写了两类文章共3篇,分别是《二〇二五年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5年度贵州人身损害赔偿可参考数据预测》《2025年度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参考数据》。
二是书写节日法治文章,助力平安过节,学法依法护权。过节需要学习法律,一方面是运用法律守护节日,另一方面是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此,春节前写了《守护节日法治,实现节日祥和》,五一节前写了《劳动节学法规,护劳动权益助社会发展》。
三是写《准确识别律师,正确运用律师维护各项权益》,引导购买主体理性购买法律服务。当前,法律需求主体对法律提供主体存在认识不一。国家机关、行业组织在一定场合告知法律购买者正确购买法律服务,但法律需求者难免基于各种因素无法准确识别。为了让法律购买者正确认识律师,特写了这篇文章。
四是撰写法规解释类文章,解读法律法规,为正确理解提供参考。针对民法及其新的司法解释,以及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写了3篇文章,分别是《运用〈婚姻家庭解释二〉构建和谐家庭建设》《民事主体之非法人组织探究》《学〈治安管理处罚法〉,免受不必要处罚》。
五是写案由类文章,解读案由规定。案由包括民事案由,刑事案由即罪名,还有行政案由等。这里写3篇关于案由的文章,2篇刑事的,1篇民事的,具体是《罪名介绍之赌博罪》《罪名介绍之开设赌场罪》《民事案由之侵权责任纠纷案由介绍》。
六是书写家庭方面的文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非常重要。家庭关系和家庭职责,尤其对未成年人的职责,关系到整个社会、整个民族,甚至人类发展。国家非常重视,也值得所有人重视,共写了2篇文章,分别是《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助力构建和谐家庭》《履行家庭职责,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七是撰写未成年人方面的文章。这一年,写了2篇文章,具体是《保护未成年人不是让未成年人为所欲为》《构建律师参与未成年人家庭建设机制,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除了上面提到的内容,2025年还参加了碧江区法律援助案件评查1次,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尽一份力量。
五、下一步公益法治工作打算
前述公益法治工作已经成为过去。新的一年,我将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在各级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在各级有关机关、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帮助下,在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继续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工作,做新时代人民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法治政府、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甚至是人类社会贡献新时代律师的一份力量。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