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永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评价了过去一年全县人大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聚焦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任务,按照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锚定“一区三地”发展定位,稳步推进“五强兴县”发展战略,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贡献定安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