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检”影】三江县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速览
— 聚焦两会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工作报告
2026年2月7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玲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检察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855件,获得自治区级荣誉4项、市级荣誉4项、县级荣誉2项。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82人,提起公诉383人。
办理偷越国(边)境犯罪9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和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类犯罪75人,危险驾驶犯罪200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八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案45人,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3件。
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3人次,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进展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
严格落实涉法涉诉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案件10件。
抓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化解工作有序推进。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办理涉企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26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与县工商联、法院、司法局联合打造的《多部门联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入选全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
以环“三省坡”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基地建设为抓手,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人。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2件并支持追回耕地占用税4254.01万元,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
积极推动办案成果转化,完成市级课题1项,调研成果获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征文一等奖。
坚持人民至上,做实可感受、
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专班作用,推动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同比去年大幅下降。
协同县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
依托“暖阳”法治宣讲团,联合多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模拟法庭及检察开放日活动,覆盖群众上万人次。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社区团购食品安全和零售药店药品储存不规范、执业药师“挂证”等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21件,督促行政机关及各乡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配送点、自提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将169个盲区纳入常态化监管,督促38家零售药店对不规范经营问题进行整改。
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办理电梯安全案件1件。
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持续跟进支持起诉案,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82万元;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37家用工单位为300余名女职工购买工伤等社会保险。
协助相关部门对干部拟任命人选、村(社区)换届“两委”人选、民营经济代表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共5265人次,配合把好用人关。
为涉案困难群众救急解困,全年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0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万元。
持续深化“鼓楼听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因地制宜创新开展“鼓楼听证”52件,该听证模式获得全国人大代表肯定,并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18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均被采纳。
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55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检察意见书14件,均被采纳。
办理公益诉讼案3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磋商结案23件(含去年积存)。
通过办案督促追回国有财产损失118.15万元、追缴惩罚性损害赔偿金15余万元。
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4个,研判成案26件并开展相应法律监督,积极推动多元协同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发展。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全员政治轮训。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6次。
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党建课题荣获全市机关党建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三等奖。
自觉接受政治监督,积极配合十五届三江县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开展政治巡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39项。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题研讨、读书班集中学习10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5件次。
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全员廉政风险点排查47人次。
深化培育“清风铸魂 廉润侗检”清廉文化品牌,再次在清廉三江建设工作专班全体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深化落实“双导师”青蓝计划人才培养制度,组织选派业务骨干及年轻干警参加岗位练兵、素能培训、业务竞赛26人次。入选全区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人,获评第八届柳州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业务能手1人,调研文章获得自治区级、市级奖项3次。
认真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召开检察听证52件次,共邀请听证员156人次,人大代表20人次,政协委员20人次,人民监督员43人次,社会各界人士50人次参加听证,自觉接受监督。
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条文解读、典型案例等1411条,向社会解读司法政策、展示办案成效。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全年接待律师57人次。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政治建设。
二、切实强化检察监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三、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构建检察工作新模式。
四、从严锻造检察队伍,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