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凤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扎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启“改革源头、壮丽中都、千亿硅谷、大美凤阳”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全年执法办案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1位,被评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小岗村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维护公平正义,让凤阳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创优营商环境,让改革更深化、发展更强劲
增进民生福祉,让司法更高效、人民更满意
规范司法行为,让队伍更过硬、司法更廉洁
学思践悟、对标看齐,把正“方向舵”。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党建为引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上主题党课、作宣讲辅导报告、参加政治轮训、撰写学习心得、专题交流研讨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