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30位全国、省人大代表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视察。
连续5年赴全县各镇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32条,推动解决问题10个。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办理检察建议17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132份,庭审公开255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6件。
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主阵地作用,向各级媒体推送稿件200余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50篇,其中,《法治日报》采用1篇、《民主与法制时报》采用2篇、《人民法院报》采用6篇。被安徽高院《信息专刊》采用信息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