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核心职能,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我们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绿水青山
我们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系统观念和法治方式,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1.创新机制,构建生态保护共同体。我们积极探索“检察+”融合履职路径,联合县委组织部、XX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草局等单位,创新建立了集“专业智慧库、生态主题党日、生态研学”于一体的“检政才”生态管护共同体试点,并在察汗河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试点实施方案,凝聚了11个职能部门的力量,明确了15项具体任务,形成了强大的保护合力。我们还制定了《XX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全年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巡查20余次,召开现场联席会1次,机制化协作效能初步显现。
2.聚焦流域治理,筑牢水安全屏障。我们深入践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湟水河流域保护,紧盯河道清淤、污染排查、行洪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关键环节,开展了三次专项巡查。针对发现的河道堵塞、农村饮用水污染、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发出了七件诉前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属地政府对农村污水处理站排污问题进行整改,完成了工艺提标升级并引入专业第三方运营;督促职能部门对庙沟村河道行洪安全风险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了清淤疏浚并制定了修复方案,切实保障了水资源安全和流域生态健康。
3.关注生态修复,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我们持续跟踪监督两座水电站落实过鱼设施建设和生态流量管理要求。联合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连续两年在宝库河纳拉滩、俄博图段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花斑裸鲤16000余条,助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与水域生态改善。我们还针对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的捕兽夹及非法捕猎隐患,通过现场勘查、委托评估等方式固定证据,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排查整治,增配巡护力量,构建了“人防+技防+联防”立体巡查模式,织密了野生动物保护网。同时,针对网络违法买卖鸟类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源头预防和系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