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破产制度拯救和出清功能,出台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行为负面清单,编制省级破产管理人名册,指导建立健全扬州、苏州吴江、宿迁宿城等14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审结破产案件6890件,化解债务4876.13亿元,安置职工3.63万人,盘活低效用地和闲置房产4093.19万平方米,成功重整救治企业357家。
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办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665件,化解不良债权69.1亿元,盘活土地、房产30.1万平方米,贡献税收5920余万元,通过破产重整助力18家企业焕发生机。推动设立区级清算与重整服务中心3家,打造困境企业纠纷化解 “一站式” 分级分类服务平台,武进法院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