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
在鄯善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
鄯善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吾买尔·吾休尔
代表鄯善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经会议表决
全票通过了鄯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供稿: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编辑:阿不都沙拉木·白克力
校对:朱瑞芳
一审:张 锐
二审:朱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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