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检”阅︱江南区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新鲜出炉
- 2026-09-27 19:25:24
2021年
江南院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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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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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辖区中心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四大检察”,扎实推进“十大业务”,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3月10日,在南宁市江南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守东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01

围绕辖区中心工作,积极能动履职,在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担当尽责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69件1306人,同比上升47.29% 和38.94%,批准逮捕530件698人,同比上升36.25%和23.32%;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005件1289人,同比上升46.93%和37.27%,提起公诉777件999人,同比上升29.91%和36.85%。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6人,起诉62人。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人,其中办理的涉案金额597万余元的阮冠三(正处级)受贿案一审已获法院有罪判决。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成效明显,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

阮冠三(正处级)受贿案一审宣判
(二)结合检察职能特点,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起诉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52件97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4件5人。对涉企刑事案件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尽可能降低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办理涉民企民事监督案件41件,督促执行回款630余万元。稳步推进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建立检企沟通联系机制,已在规模以上企业设立检察官工作联络室4个。

(三)关注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来访群众525人次,受理来信来访102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的要求,按时办结上级交办的6件重复信访案件,促进息诉息访和矛盾化解。

(四)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在服务推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服务疫情防控、参与创城创卫等多项工作,1人获评江南区优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检察室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和接访工作,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的督促保护扬美古镇公益诉讼系列案,有效保护古镇公益,并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提出立法意见建议,取得良好工作效果,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服务辖区村(社区)“两委”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助力城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办理了督促保护扬美古镇公益诉讼系列案

02

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人,纠正漏捕79人,纠正漏诉67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5人。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87人;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337件601人,不起诉144件18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19%;持续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纠正意见126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91件、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12件、收监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72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支持起诉案件6件;提请抗诉8件。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案件 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获得采纳。
(三)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9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回复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的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得到采纳,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履职保护社会公益。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8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均积极履职整改;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其中办理的一件涉及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涉案金额67.8万元,经起诉后被告人已被判决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678万余元。办理的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南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办理的一件涉及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现场

03

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司法为民有温度,着力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坚持践行“枫桥经验”,打造更优检察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促进办案质量和信访答复工作效率提升。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场所环境,通过配备应急医药箱、手机充电站、便民雨伞等便民利民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了温馨、安全、高效的办事环境。办理了“1.24”白沙大道重大交通事故司法救助案等一批案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9.8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与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为“1.24”白沙大道重大交通事故司法救助案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二)积极开展惠民普法活动,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年内到机关、村镇、社区等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助力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利用微视频、微动漫、宣传海报等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设计制作的相关作品屡获市级评比奖项,其中2幅公益诉讼海报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宣传海报评选活动一等奖;2件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分获南宁市检察机关新媒体作品比赛二、三等奖,第一检察部获评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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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办理欠薪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4人,支持起诉涉农民工讨薪民事案件6人,通过办案帮助8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合计47万余元。其中1起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和相关制度措施,如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引入司法社工实施帮教等,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司法权益。持续深化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5件45人。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18次,制作的课件《懂法少年你能行》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课程。


04

坚持“阳光司法”,多渠道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共对67个案件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全力配合城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的监督和审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务活动90余人次。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15条,重要案件信息105条,法律文书公开555份;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检察主要业务数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远程见证等保障机制,接待律师497人次,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05

以教育整顿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一)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筑牢检察队伍政治忠诚、转变纪律作风。以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为着力点,通过开展政治轮训、党史宣讲、选树英模、警示教育以及查纠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廉政家访等形式,进一步筑牢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促进队伍在思想觉悟、党性修养、纪律作风、担当意识不断提升。其中1人在选树英模活动中荣获“邕城平安卫士”称号;2人在参与城区红色故事大赛上获佳绩;党总支部获评“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103件,涵盖为民司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纠纷调解等,让基层群众得到更多法治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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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强基导向,抓好队伍综合能力建设。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团队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一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25项,个人荣誉72人次,其中被授予个人三等功7人、嘉奖2人,理论研究成果获评自治区级以上奖项4篇、市级奖项6篇。




2022年工作安排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二、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担当。
三、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以能动履职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深化改革配套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强化干警素能建设,努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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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审核:农佐光
编辑:宁洁
期数:总642期 | 2022年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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