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人,纠正漏捕79人,纠正漏诉67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5人。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87人;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337件601人,不起诉144件18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19%;持续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纠正意见126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91件、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12件、收监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72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支持起诉案件6件;提请抗诉8件。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案件 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获得采纳。
(三)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9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回复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的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得到采纳,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履职保护社会公益。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8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均积极履职整改;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其中办理的一件涉及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涉案金额67.8万元,经起诉后被告人已被判决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678万余元。办理的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南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