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法院2025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 2026-10-22 23:16:29



回望2025
石龙法院工作
取得了哪些亮点成绩?
展望2026
又有哪些重点工作?
现在为您解读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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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法院
受理案件1103件,审执结1036件
结案率93.93%
办案质效持续保持全市前列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次。
持续巩固市委政法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深化标本兼治
推动27项整改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
党组成员讲授专题党课6次。
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
开展各类学习研讨35次。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
完成党建活动阵地扩建。
通过专题辅导、在线学习、红色教育等形式
实现全院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
不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
确保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良好统一。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落实舆情防控“三同步”原则
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3件,判处罪犯74人
审结开设赌场、贩卖淫秽物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4件
对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震慑。
审结缅北跨境电诈犯罪案件3件
盗窃等侵犯财产类案件9件
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
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
从重判处被告人齐某辉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传递出司法捍卫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鲜明态度。
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
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做实判后跟踪帮教,引导迷途少年回归正途。

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521件
平均结案用时仅34天,全市最优
高效审理借贷、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347件
有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52件
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
彰显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9件
加强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司法保护。
办案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将化解矛盾贯穿全流程
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8件
调解撤诉率达到57.93%
全市第一、全省第八。

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件
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件
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
有效发挥官民沟通桥梁作用。
围绕征收拆迁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
主动开展行政审判专题授课2次
为全区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辅导。
积极推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加强行政争议事前风险研判、事中协同配合、事后反馈提升
推动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被动处置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有效转变
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全年执结案件447件
执行到位金额7612.97万元。
设立执行事务中心
稳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持续保持第一等次。
累计查封房产79套、车辆35辆。
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实现财产变现491万元。
强化信用惩戒
对172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将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对其中涉嫌拒执犯罪的2人移送侦查。
一年来,执行局8次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牌匾
工作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认真落实全市政法系统护航“两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
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用时仅13.12天,全市最优。
破产案件结案率、金融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均达100%。
在办理一起涉及多省份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
经过多方沟通,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被市中院选为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执结涉企执行案件134件
执行到位金额1147.58万元。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柔性方式
审慎采取保全查封措施
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
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12次
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2025年度,在涉及法院工作的11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
8项达到全省前列,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聚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司法服务
审结建设工程、征地拆迁等案件21件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8件
引导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执结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案件50件
执行到位金额365.3万元
提升金融债权司法实现效率。
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风险排查
助力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主动提供法律意见
以司法智慧护航区域发展行稳致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依托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全年在诉讼前端先行调解成功案件32件。
区法院获评综治中心“优秀进驻单位”
派驻人员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
坚持有信必复、有访必接
高质量办结各级交办信访案件84件。


紧盯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
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40件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聚焦追索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审结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43件
以公正裁判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
执结民生类案件174件
其中为农民工追回工伤赔偿款73万余元。
为交通事故受害人追索赔偿款143万余元
其他涉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执行到位25万余元
充分发挥法治稳民生的“压舱石”作用。

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推广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12368热线接通率达到100%
立案工作满意度持续向好。
坚持数字赋能、智慧诉服
推行全天候“掌上办、网上办、智能办”
网上立案率、网上缴费率达99%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

组织法官走进社区、乡村、单位开展普法活动9次
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覆盖群众2000余人。
强化“以案释法”
选取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宣讲。
依托官方公众号进行案例解读
所编写的一起公司人格混同连带责任案例
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豫法阳光采用发布。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
组织模拟法庭3场
选派3名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
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
相关工作被《平顶山日报》《河南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


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制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
健全类案检索机制
案件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全年无一件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改判率保持全市最低
申诉申请再审率保持为0%。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
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1场
开展优秀庭审、文书评比42次
干警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2篇学术论文获省级法学会奖项
6名干警获得上级表彰奖励。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12次
开展警示教育17次。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全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申诉信访工作专题汇报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5次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
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68人次
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和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以更优履职抓实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聚焦审判执行业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案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控,力争2026年各项工作在全市继续争先进位、走在前列。
三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部署,坚持区委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平安石龙向更高水平迈进。
四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办好涉及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关系民心向背的案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全面推进智慧法院转型升级,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法院铁军。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严治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挖队伍潜力,激发队伍活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打造纪律严明、锐意进取的法院铁军。
前路迢迢,阔步而行。新的一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笃行不怠,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为奋力谱写石龙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