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工作报告,有个案子被专门拎了出来。马某组织多名女子“闪婚闪离”,骗了15个家庭200多万元,最终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这已经是治理高额彩礼问题,连续第三年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了。
我给您把这个案子掰开看看。马某干的不是普通的彩礼纠纷,而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她组织多名女子,以结婚为名,闪电结婚、闪电离婚,骗完一家换下一家。15个家庭,200多万元,背后是多少父母的养老钱、多少年轻人对婚姻的期待。最高法这次表态很明确,持续推动治理高额彩礼,规制借婚姻索取财物和婚介机构不当牟利,严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这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借着结婚要钱可以,但要有个度,借着结婚骗钱,那就别怪法律不客气。
今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专门提到了这事,而且加了新词,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为什么要强调跨省联动?因为现在跨省婚姻越来越普遍,光靠一个村、一个县甚至一个省单打独斗,已经不够用了。彩礼攀比就像水一样,这边堵住了就往那边流,必须省与省之间一起出手。全国两会期间,代表们也没少讨论这事。有代表提出可以因地制宜,以家庭年收入的2至3倍作为彩礼的上限标准。还有代表建议对低彩礼结婚的家庭给予创业、就业方面的激励政策,让移风易俗的人实实在在得到好处。
可能有人会问,彩礼到底还能不能要?当然能要。彩礼是咱们的传统习俗,只要两厢情愿、量力而行,谁也管不着。但问题是现在有些地方的彩礼已经变了味,不是结亲,是攀比,不是成家,是敛财,甚至有人专门靠闪婚闪离骗钱过日子。法律要管的,就是这种变了味的东西。借婚姻索取财物,不行,婚介机构不当牟利,不行,以婚嫁为名搞诈骗,更不行。最高法这三年连续点名,释放的信号很清楚,彩礼可以要,但别太过分,婚姻可以谈,但别当生意。
对咱们老百姓来说,这事儿也有启发。儿子要娶媳妇,女儿要出嫁,彩礼多少合适?我的建议是量力而行,别硬撑。借钱凑彩礼,婚后两口子一起还债,这日子还怎么过?与其要个天价彩礼充面子,不如让小两口轻装上阵奔日子。有句话说得好,债没还完,家就散了。多少家庭因为彩礼背上几十万债务,最后婚结了,债没还完,人走了,这笔账得算清楚。
最高法连续三年点名,中央一号文件年年提,代表委员反复讨论,这说明治理高额彩礼已经不是一阵风,而是长期要坚持的事。从打击骗婚骗财,到规制婚介乱象,再到省际联动治理,一步步都在往实里走。彩礼回归礼的本分,婚姻回归情的本质,这才是咱们想要的好日子。您身边有因为彩礼闹得不愉快的吗?您觉得多少彩礼算合适?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