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方便多啦!”回访中,吴阿婆从抽屉里取出崭新的监护权判决书,眉眼舒展,“上学期期末家长会,是我签的字;前几天带他去办社保卡,也没再被‘卡住’。”她摸了摸外孙多多(化名)的头,笑容温暖。这份踏实,源于一场持续半年多的监护权变更,也是送给这个家庭最实在的“新年礼物”。
时间回到2025年夏天,检察官上门走访时,12岁的多多小声却清楚地说:“我从小跟着外婆一起长大,外婆最好。”原来,多多的父母均有智力障碍,勉强能自理,却无力承担抚养责任。从喝奶换尿布到上学接送签字,全是外婆吴某一手操持。可因为没有法律上的监护权,入学登记、看病报销、办银行卡……都成了难题。
2025年6月,普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未检办案组一体化履职,启动社会调查。走进吴阿婆家,房间虽小,却整洁有序,朝南的小间专门留给多多学习休息。邻居说,“孩子是外婆一手带大的,没见她喊过累。”社区和学校也证实:多年来,照顾多多的始终是外婆。
多次谈心后,当多多明确表达希望和外婆一起生活时,办案方向更加明确。办案组经共同研判,确定了分步走的方案:先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多多的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支持起诉外婆吴某申请变更监护人。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合力破解这个困扰祖孙多年的家事难题。
随后,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案件依法高效办理。2025年9月,经委托鉴定,结果显示多多父母均患有精神发育迟滞,不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同年11月,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宣告多多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为进一步厘清监护关系,检察官辗转派出所、档案室,查阅尘封的纸质户籍档案,查明多多祖父母均已去世,无其他近亲属可担任监护人。
期间,检察官委托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对外婆的身体状况、经济来源、照护能力及教育支持等进行跟踪评估,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结论一致:由外婆担任监护人,最有利于多多的成长。
2025年12月,普陀区检察院支持吴阿婆提起申请变更监护人诉讼。2026年1月26日,法院判决变更外婆吴某为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