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涿鹿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1年2月4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文轶在涿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得到与会代表一致肯定,并获全票通过!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激发干警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拼搏奋进、忠诚履职,为涿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9件229人,决定批准逮捕113件161人,不批准逮捕40件7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6件534人,提起公诉318件407人,不起诉66件92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4.44%,纠正漏罪3人,纠正漏犯3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对县公安局、法院刑事执行工作提出检察建议32件,对3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进行审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检察部荣获集体三等功。
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1份,全部收到回复。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办理的督促履职案,多次被国家级、省级媒体报道,办案经验受到市院领导肯定。
全年共进行受案审核555次,送案审核467次。评查各类案件155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409个,“案—件比”下降至1:1.095,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接待辩护律师28人,为律师阅卷刻加密盘28次,因疫情原因开展异地阅卷3次,收到河南省律师的感谢锦旗1面。邀请 24名人民监督员参与8件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会和1件公益诉讼案件评查,向社会公开发布主要办案数据2次,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迅速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领导到位。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分队,强化疫情防控组织保障。二是宣传到位。正面引导干警加强防范意识,提醒不信谣不传谣。在公众号开辟《抗疫日记》专栏,撰写并发布信息稿件48篇。三是管控到位。在严格做好机关内部管理的同时,加强包联社区的排查,坚持24小时轮班值守,让常态化疫情防控成为一种习惯。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受到了市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市委政法委维护稳定工作报告对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亮点经验予以转发,一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系统防疫先进个人,两名干警因表现突出分别荣获市检察院三等功和嘉奖。
2020年,我院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件29人,批捕2件23人,不批捕6人;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32人,提起公诉2件26人,不起诉6人,做到案件全部清结。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7份,发挥了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在受理的1件多人涉黑案件中,我院检察官多次提前介入,从案件定性、适用法律以及证据审查等方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工作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肯定。
一是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双百四送”活动,全年共计走访民营企业20余次,深入了解企业困难,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二是扎实推进保障“首都两区”建设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全市第一起矿山企业超能力开采案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三是扎实开展保卫食药安全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1件。
我院干警全员帮扶两个贫困村,坚持每两个月入户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宣讲政策、了解需求,为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驻太平堡村工作队协调建立了职教中心太平堡分校,组织贫困户到国仁医院体检一次,协助村委会硬化街道、巷道9900平方米,驻村和帮扶工作得到了乡村干部和村民的一致认可。
扎实推进信访案件“清仓净源”专项行动,顺利办结市院转来案件2件。将释法说理贯穿每次接访、办案全过程,共接听12309电话咨询18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1次,接收群众来信8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44万元,收到感谢锦旗两面,赢得了群众赞誉。
一是广拓阳光检务,进一步延伸外界监督触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参与公开听证8次,邀请民营企业家参与座谈会1次,及时从人民群众监督中赢得支持、获得动力。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十进”活动,进帮扶村开展民法典和宪法宣传活动各1次,进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1次,进街道开展禁毒宣传、民法典宣传等宣传活动7次,真正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17人,审查起诉案件11件19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2件5人。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儿童节前夕、开学前夕以及“宪法宣传周”期间,院领导及检察官分别为全县中小学生讲授了精彩纷呈的法治课,受到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我院将虚假诉讼案件监督作为亮点工作,制定了《虚假诉讼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办理了2件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裁定再审。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关于预防和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虚假诉讼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送以及查办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向高质量、深层次发展。我院总结的虚假诉讼案件监督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一是围绕“转变司法理念”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三大活动,组织干警撰写了33篇高质量心得体会、20余篇调研文章,并公开展列、刊发。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力求通过政治学习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年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开展专题党课学习4次。三是广泛开展党支部“五亮”活动,用党建引领发展。组织党员干警赴太平堡祭奠无名烈士,组织复转军人开展座谈,在窗口部门设置党员示范岗,通过启动“党建+业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提升了党员队伍理论素养和政治能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99周年朗诵比赛中,我院荣获二等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警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针对近两年新录用干警较多的情况,适时开展“传帮带”活动,坚持一名老干警至少带一名新干警的方式,在互相学习督促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年共有20余人次参加省级、市级各类业务培训,全员参加了中检网、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的线上学习,经过学习磨练,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我院积极适应科技发展,深化“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应用,建成远程接访、远程庭审系统,以智慧检务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微博3289条、微信231条,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147条,更新门户网站56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9条,法律文书337份,重要案件信息147条。全年在《河北法制报》、正义网等各级报刊网站发表检察宣传、理论调研稿件26篇,撰写的各类调研文章、活动信息被市院转发41次,县电视台新闻档报道检察专项工作3条。
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和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全年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开展检务督察12次。积极开展高检院巡视省院系列巡视整改活动,梳理整改五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完善规章制度5项,真正做到强学习、严整治、转作风、抓落实。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将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和县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提高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卫星新城、品质涿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十四五”发展目标,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开展“护航冬奥”专项行动和保障“首都两区”建设专项行动,热忱服务民营企业,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各类犯罪,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能力。
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惩治和公益诉讼力度。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以案普法,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聚焦核心业务数据,将“案—件比”、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创新举措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全覆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有温度、民心更温暖。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强化广大干警自我约束,着力打造一支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志之所趋不可阻,穷山距海不能限!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