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上午,保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涛报告该院近三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经审议,会议高票通过该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保康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2023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发出审前检察建议56件,审前整改率达97.66%。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8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先后有2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4人次获省市级表彰。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
服务保康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推动5处设施整改,惠及4万余群众;清理沮漳河流域河道内各类违法构筑物、建筑垃圾8处,切实守护河道安澜、水清岸绿。

(整改前)

(整改后)
服务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乡村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4件。督促清除农田“白色垃圾”16处,完善高标准农田保护措施2处。

(保康县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乡镇茶园,开展禁用除草剂、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普法宣传。)
服务优质特色农林产品升级。针对保康茶产品存在大量散装茶叶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问题,与相关单位磋商共议,推动“保康绿茶”地理标志规范使用。推动生态茶园建设,督促完善茶厂消防设施12处。
二、聚焦重点领域
回应群众关切守护民生福祉

以护源为要,守护青山绿水。对一起非法占地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履职,推动案涉30亩土地全部复垦复耕。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25年度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整改前)

(整改后)
以护民为本,提升民生温度。办理食药领域相关案件23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问题妥善解决;督促相关单位在沿河公园入口处新建无障碍通道,护航特定人群出行安全。
以护文为根,传承历史文脉。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保康渔鼓”等非遗档案数字化保存,并将非遗文化传承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该案入选最高检非遗保护典型案例。
三、积极主动协作
强化多主体协同保护履职共识


府检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跨区域南河流域保护机制、生态修复基地等,为凝聚监管合力、强化协同治理夯实制度根基。
双向衔接,汇聚监督智慧。通过走访代表委员、转办交办等多渠道,累计收集代表、委员相关意见10余条,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3条,制发检察建议3份。

(保康县检察院在“全国生态日”开展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公众参与,构建共治格局。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吸纳“益心为公”志愿者32人,提报相关线索89条。
四、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创新生态检察融合履职。成立“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打破壁垒,一体履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0亩,清理被非法占用支流河道6.2公里,恢复被破坏林地面积20亩,恢复被非法占用耕地39亩,清理固废生活垃圾2.1吨。

(整改前)

(整改后)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行政机关开展审前磋商,推动废品回收站非法占用的3亩耕地在一个月内全部复耕复垦。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中,要求当事人在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异地补植苗木800余株,树木存活率达到90%。
以案件办理促社会治理。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案件逐年增长的现象,形成调研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获全票审议通过。推动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政府救助保险,推动相关部门组建护青队依法防控野猪泛滥。
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继续精准规范监督,保障办案质效;继续加强机制建设,凝聚工作合力。以更优公益诉讼检察实绩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康篇章中彰显检察担当!

编辑丨邵杨
初审丨杨汶
终审丨徐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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