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要求,现将蚌山区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6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蚌政秘[2017]86号)文件精神,我区于2019年年底印发《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蚌山政办秘[2019]72号)文件,正式在我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按期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工作,明确本部门承担公平竞争审查的专门机构,确定审查人员,建立内部审查机制,设定专门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促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落实。
二、政策措施审查和抽查情况
蚌山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围绕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四大类标准,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和政策措施清理紧密结合,结合日常审查与专项行动,在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的同时,督促政策制定机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现新的问题增量。
2025年截至目前,共审查区直各部门送审文件80份,对其中25份在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内的文件出具了审查意见,审查发现问题文件8份,清理文件1份(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下发提示函1份。结合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网上巡查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网上巡查,抽查文件46份,发现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区分局问题招标公告3份,已完成整改。
政策措施审查和抽查工作,有效防止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截至目前,未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线索,暂未发现其违法行为。各部门从被动接受到自觉审查,充分体现蚌山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过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方式公示举报电话及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扩大社会知晓面,2025年未收到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投诉举报。
三、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亮点
近年,蚌山区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建立了市场监管牵头、县直各部门及10个乡街(社区中心)配合的公平竞争审查“一支队伍”。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公文办理流程,作为行文的必要环节。
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单位思想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缺乏对公平竞争审查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工作停留在“文件传达文件”的形式上,单位自主审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审查范围不够全面。网络抽查及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单位人员对审查主体及审查程序模糊,学习认识不到位,没有实现“应审尽审”;部分单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人员变动大,导致工作断档时有发生。
(三)财政保障能力不足。由于蚌山区财政较为困难,没有资金保障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推进力度缓慢。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完善审查机制。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审查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引入第三方评估,构建科学、高效的公平竞争审查体系,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能。
(二)提升审查质量。落实主体责任,“内外联动、软硬升级、上下齐抓”,整合审查的各种力量,确保增量文件应审尽审、存量文件应清尽清。
(三)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检索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招投标公告等进行把关,确保审查无遗漏、过程可追溯、事后可监督。
(四)强化执法。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将事前公平竞争审查和事后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转载来源: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