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6-10-23 17:08:36

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
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孙业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请审议。
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化强国和旅游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组建文化和旅游部,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党的二十大部署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这项工作,通过立法修法、执法检查等方式,持续给予指导和支持。国务院加强制度设计,对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作出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加快融合、相互促进。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融合发展的制度设计。国家层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完成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整合,理顺行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坚持文化和旅游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融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对文旅融合作出具体部署,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合理空间保障。推动将文旅融合发展纳入黄河保护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文化产业促进法、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修订中充分体现融合理念。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制定了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大多数省份出台了文旅融合发展的专项政策文件。
(二)构建统筹协同的工作格局。在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化和旅游部门主抓、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大旅游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部署,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体育、林草、民航、文物等部门,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推动文体旅、文商旅、农文旅等融合发展,培育研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冰雪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融合业态。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方面举办重点文化和旅游展会,将文旅融合作为重要内容,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三)促进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坚持保护第一,把文旅融合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统一起来,通过旅游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代表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合理旅游开发,弘扬蕴含其中的精神文化内涵。挖掘利用革命文物、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展红色草原建设,更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推动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相结合的新机制新方法。发展“文物游”、“考古游”、“博物馆游”,发布近400条文物主题游径。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布优秀案例、特色线路,推动非遗元素有机嵌入旅游场景。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价值挖掘。推出《国家宝藏》、《非遗里的中国》等融媒体节目。
(四)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坚持以文化为魂引领旅游发展,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地方史志、文学作品等价值,在产品打造、宣介讲解中融入更多优质文化内容。将融合发展纳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加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推出人文、建筑和时尚相融合的城市漫步线路。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深入挖掘利用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生产和生活方式,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促进旅游演艺发展,遴选发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项目。发挥重大文艺创作工程作用,创作彰显地方人文风情、旅游魅力的优秀作品,培育“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等品牌。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表达,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景,开发适应现代消费需求的文创产品。推动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挥科技馆等科普资源作用,打造“科学文化之旅”系列活动。
(五)优化融合发展的基础环境。统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整合。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进综合监管,治理“黄牛”倒票、强迫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统一行使文化、旅游等行政执法职责。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培育主客共享的高品质公共空间。优化旅游住宿、餐饮、厕所、交通等服务,支持发展文化内涵丰富的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特色餐饮等旅游服务,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约15万座,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风景道。
(六)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整合资源和渠道,创新内容和方式,更好发挥文化提升旅游魅力、旅游促进文化交流作用,形成叠加放大效应。与30余个国家互办文化和旅游年(节),持续打造“欢乐春节”、“茶和天下·雅集”、“良渚论坛”等品牌活动,推动“北京中轴线”、“西夏陵”、“春节”等成功申遗,15个乡村入选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一体推进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机构建设。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推出优化签证、支付、退税等便利化举措,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海外推广。培育对外文化贸易新优势,文学作品、网络游戏、网络影视剧、潮玩等成功“出海”,助力文化走出去、游客迎进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促进海峡两岸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质量效益明显提高。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相互交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为文化和旅游发展注入新动能。优秀文化资源、创意设计深度融入旅游发展,引领旅游提升品位、丰富内涵,有力促进了旅游业发展提质增效。旅游以润物无声的方式传播文化价值、人文精神,有效提升了文化的吸引力、传播力、影响力,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文化自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文化和旅游有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相互渗透融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9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4.59%;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4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4.24%。文化和旅游积极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带动商贸、制造、农业、体育、交通等行业释放活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更好满足。文旅融合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场景推陈出新,人们在文化和旅游活动中愉悦身心、纾解情绪、陶冶情操,美好生活体验更加丰富多元。2024年国内出游56.15亿人次、出游总花费5.75万亿元。“文博热”、“非遗热”持续升温,2024年全国7046家备案博物馆接待观众14.9亿人次、创历史新高;文创产品成为“把文化带回家”的重要载体,国家博物馆凤冠冰箱贴1年销量突破200万件;众多非遗项目通过旅游更好融入现代生活,人们在旅途中沉浸体验非遗之美、感悟文化魅力。“村晚”、“村超”、“村歌”、“苏超”等赛事活动活力四射,成为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生动注脚。
四是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有力促进了人员流动往来、人文交流合作,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2024年我国入境游客1.32亿人次、入境游客总花费942亿美元,“中国游”、“中国购”成为海外民众新时尚,既彰显了中华文化的力量,也彰显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自信与底气。一些文化产品在海外引发热烈反响,有效传播了中华文化,并带动相关取景地成为热门入境旅游目的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需健全。文旅融合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一些地方领导管理体制、部门间协作推进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文旅融合产业链协同性不足,资源要素尚未有效整合,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具备产业带动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较为缺乏。
(二)融合深度有待拓展。文化和旅游深度互动不足,对优秀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不够。有的地方未能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存在过度商业化倾向。有的地方拆真建假,破坏了古城古镇古街风貌和历史文脉。一些地方旅游宣介、讲解中存在歪曲历史、文化失真等现象。
(三)高品质产品供给不足。产品供需结构不够合理,适应消费新趋势、新需求的产品还不够多,一些地方存在产品单一、同质化等问题,节假日热门景区人满为患、热门博物馆一票难求现象较为普遍。科技赋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有待加强。
(四)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现行法律中关于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的规定较少。配套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仍时有发生,涉旅安全管理还需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融合发展专业人才不足,导游、讲解员等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五)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仍需提高。核心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的竞争力还不够强,富有文化底蕴、适应国际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发,住宿、交通、购物、外语导览等配套服务水平还需提升。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投入不足,品牌体系仍需持续打造。
三、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主要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担负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让诗和远方实现更好联结,共创美好生活、共促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加强部门间、地区间协作,加强对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的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将文旅融合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有效盘活闲置、低效资源。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立法和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改,编制“十五五”文化、旅游相关规划,制定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完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撑。优化支持机制,深化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完善多元投入模式。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倡导错峰出游。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文化创意、开发运营、数字技术、外语导游等紧缺人才培养,提高导游的地方文史和文物知识水平。
(二)深化文化资源挖掘阐释利用。推进全国文物普查、全国非遗普查,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防止过度开发、歪曲滥用,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在确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深化文物开放利用,建设文物主题游径,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提升展陈质量。持续推进非遗进景区、度假区、街区,推出更多非遗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和目的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创新红色旅游产品体系。推进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三)全链条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强化文化内容提炼、有机嵌入,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内涵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乡村旅游目的地,培育优质研学课程和高质量营地。提升旅游演艺、文创产品的文化含量,鼓励文艺院团参与旅游演艺创作演出。遴选推荐具有地方风味的特色美食,培育更多高品质的文化主题酒店、特色民宿,将文化元素有机融入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景区宣介、产品打造、导游讲解中注入更多思想性、艺术性内涵,抵制歪曲历史、恶搞经典、鼓吹腐朽文化等言行。
(四)创新深度融合的产品和服务。适应深度体验、休闲度假等消费新趋势,引导各地特别是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打造彰显文化特质、蕴含烟火气息的消费体验,营造主客共享、居游同乐的生活氛围。持续丰富“演出+旅游”、“影视+旅游”等业态,鼓励发展海洋、邮轮、低空旅游等体验性强的产品,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统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融合。
(五)推动科技赋能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大科技研发与应用力度。稳步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加快发展以智能交互、沉浸体验为特征的新型业态,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改造提升传统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场景。
(六)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融入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增强城乡审美韵味,助力村容村貌改善,营造宜居宜游环境。创新发展工业旅游,弘扬工业文化,用创意、艺术、科技元素激活工业遗产。促进文化、旅游与农业融合,培育特色鲜明的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田园观光等产品。支持发展集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商业消费于一体的文商旅综合体。持续推进“跟着赛事去旅行”,促进体育赛事活动与文化和旅游体验多元融合,推动冰雪文化、冰雪旅游与冰雪运动、冰雪装备融合发展。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合理发展旅居休闲、森林康养、温泉养生、避暑避寒等业态。
(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高效配置,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完善文艺单位、文化企业与旅游经营主体对接合作机制。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打击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强化涉旅安全风险源头防范。推进文明旅游,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八)深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践行全球文明倡议,畅通双多边政府间合作渠道,丰富民间交往形式,加强与国际组织沟通协作,办好中外文化和旅游年(节),增进民心相通、人员往来。将旅游推广有机嵌入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吸引更多外国民众赴华旅游。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持续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精品线路和目的地,在“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中融入中华文化典型符号,立体展现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引导出境游客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当好中华文化传播者。
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抓手,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国、旅游强国。
来源:中国人大网
前言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项目审批权在发改委,而专项债的资金管理权在财政部,发改委仅负责项目合规性审核(如是否纳入国家规划)。但是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均为国家宏观调控工具,服务于稳增长、补短板、促发展等经济战略。
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
专项债概述总结

1、超长期特别国债
根据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相关政策文件,2025年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较2024年增加3000亿元。此外,还将发行50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这意味着2025年特别国债的总发行规模将达到1.8万亿元。
(1)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的资金分配
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3000亿元,较2024年增加1500亿元。
支持设备更新:安排2000亿元,较2024年增加500亿元。
支持“两重”领域:剩余8000亿元预计将继续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包括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东北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北”工程建设等。

此外,5000亿元特别国债将用于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以提升其信贷投放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总体来看,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特别国债的发行规模和资金投向体现了财政政策的积极发力,旨在稳增长、促投资、扩内需,并优化政府部门债务结构。
2、中央预算内资金
根据2025年中央预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350亿元。虽然目前尚未公布详细的细分领域资金分配总额,但根据相关政策和预算报告,资金将重点投向以下领域: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规模预计保持较高比重。
(2)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制造业领域专项资金安排118.78亿元。
支持设备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2000亿元。
(3)科教兴国战略:
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744.43亿元。
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981.19亿元。
(4)社会民生领域:包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规模预计与往年持平或略有增长。
(5)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项目。
(6)新型城镇化和“两重”建设:支持城市更新、地下管网建设等。
总体来看,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需求,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科教兴国和社会民生等领域。具体细分领域的资金分配尚未明确公布,需等待进一步的官方文件或通知。
3、地方政府专项债
2025年地方专项债资金总额及各细分领域额度、各省额度
总额:根据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
(1)细分领域额度:
债务化解:预计有约2.8万亿元专项债资金用于债务化解。
项目建设:专项债资金将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铁路等传统基建领域,以及土地储备项目、收购存量商品房、补充银行资本金等。
项目资本金:预计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将有所提升。
(2)各省额度:
广东:2025年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为321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3035亿元。
江苏:2025年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为1540亿元。
内蒙古:2025年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为305亿元。
其他省份:多数省份的新增债务限额已“顶格”下达,具体额度根据2024年新增债券规模的60%左右计算。
总体来看:2025年地方专项债总额为4.4万亿元,重点投向债务化解、项目建设、土地储备、收购存量商品房等领域。各省额度已根据2024年新增债券规模的60%左右“顶格”下达,具体额度因省份而异。
政策定位与资金来源:无需偿还
VS中央财政偿还VS地方政府偿还

1、中央预算内资金
定位:属于中央财政预算内的自有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项目,如教育医疗设施、生态修复、老旧小区改造等。
资金来源:直接来自中央财政的预算收入,通过转移支付或无偿拨款形式下达地方,无需偿还。
2、超长期特别国债
定位:属于中央财政债务性资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两重”)和新兴需求(“两新”),如科技创新、能源安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
资金来源:通过发行国债向社会或金融机构筹集,期限长达20-50年,地方无直接还款压力,中央还本付息,通常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赤字
3、地方政府专项债
定位: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项目收益偿还,中央审批额度),地方政府偿还(项目收益覆盖本息)
支持领域

1、中央预算内资金
(1)核心领域
民生短板(教育、医疗、养老等“一老一小”设施);
农业农村(粮食仓储、农田水利);
生态环保(三北防护林、污水垃圾处理);
基础设施(燃气管道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

(2)区域倾斜:重点支持西部、边疆地区,例如西藏涉藏州县项目可获全额补助。
2、超长期特别国债
(1)核心领域:
“两重”领域:国家重大战略(如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重点安全能力建设(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韧性);
“两新”领域:设备更新(工业智能化、医疗设备升级)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家电)。

(2)新增方向:2025年新增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设备更新资金规模提升至2000亿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
(1)核心领域:
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建
新基建(5G、数据中心)
民生服务(医疗、教育)
产业园区

(2)新增方向:
2025年或扩容至4.4万亿
重点支持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
探索“专项债+REITs”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申报逻辑

1、中央预算内资金
申报重点:需符合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审核强调公益性和合规性,如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支持方式:以直接投资为主,部分项目可申请资本金注入或贴息。
时效性:窗口期短(上半年集中申报)
2、超长期特别国债
申报重点:项目需纳入“十四五”国家级规划,审核更关注长期效益和战略价值,例如是否助力技术自主可控或提升产业链安全。
支持方式:资金直达项目,优先支持新开工或在建项目(2025年底前需形成实物工作量)。
时效性:需等待国家统一部署
3、地方政府专项债
申报重点:项目需有收益且覆盖本息,纳入地方债券项目库
支持方式:债券融资,可作项目资本金(比例≤25%)
时效性:提前一年储备,申报周期长(需省级初审、国家发改委复核)
资金规模与政策协同

1、中央预算内资金
2025年规模超7000亿元,覆盖37个专项领域,重点向西部和民生领域倾斜。
2、超长期特别国债
2025年拟发行1.3万亿元(同比+3000亿元),其中8000亿元投向“两重”,5000亿元投向“两新”(含3000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
政策协同:与设备更新贴息政策叠加,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可降至1.5%。
3、地方政府专项债
2025年预计4.4万亿元左右。
政策协同:
1、与政策性金融工具(如PSL)协同,撬动社会资本
2、探索“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如新能源项目配搭银行贷款)
如何选择资金渠道?

看项目属性:
纯公益、无收益→中央预算内资金(如学校、医院建设);
国家战略级、长期性→超长期国债(如抽水蓄能电站、芯片制造设备更新);
有收益但不足 → 专项债(如地铁、产业园)。
看时效性:
预算内资金申报窗口短(通常上半年)
国债需等待国家统一部署。
复杂项目用专项债(需收益测算)
看地方财力:
债务率高的地区优先申请国债或中央预算资金,减轻还款压力。
财力强地区可多用专项债(需承担还款责任)
总结:三大工具分工明晰
中央预算内资金:保基本民生,补短板“雪中送炭”
超长期特别国债:促战略升级,为未来“筑路搭桥”
专项债:扩有效投资,靠收益“自我造血”
(注:数据为基于政策趋势的预测,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申报贴士:避免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两类资金,需根据项目属性精准匹配。
附表: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VS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领域对比表

政府服务
1.国家发改委超长期特别国债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2.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3.国家发改委地下管网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4.国家发改委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5.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专项与水利部水利投资专项项目方案编制;
6.农业农村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
7.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制;
8.国家发改委乡村振兴专项(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9.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编制;
10.财政部“五好两宜”试验区建设方案编制;
11.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强镇规划编制;
12.国家发改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13.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14.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15.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16.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17.农业农村部文化遗产申报建设方案与规划;
18.文化和旅游部(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国家级夜间旅游与消费集聚区、中国旅游名县)国家级旅游名片社申请书编制。
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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