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 2026-10-02 20:48:43



五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881件、结案18844件,分别较上一个五年增长31.96%、29.41%。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争创一流”工作先进等荣誉;2篇裁判文书、5项调研成果、13个典型案例、27篇工作信息获省级以上表彰;11个集体、19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
维护社会稳定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庐山
审结刑事案件894件,判处罪犯1292人。22天快速审结货物运输行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没收“黑财”189.48万元。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67件268人。审结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22件136人。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05件127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3人,追缴赃款赃物2137.94万元。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6件71人,依托“庐法护苗”品牌建设,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48件,追赃挽损413.5万元。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审结金融案件1532件,执结698件,执行到位9312.2万元。聚焦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办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案件493件。

速裁团队常驻市综治中心调解纠纷1129件,成功率49.26%。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联调机制,总结形成“桃源无讼”工作法,入选新时代江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温泉法庭跻身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创建对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件、非诉执行案件55件,行政案件撤诉率达50%。

服务中心大局
助力书写高质量发展答卷
审结景区转型升级等系列案件60余件,强化府院联动,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高质量审结一批涉重点项目破产清算案,东林古镇、归云境等项目通过破产程序依法处置、有序盘活。东林古镇项目破产案入选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审结涉企案件3459件,涉案金额15.8亿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5条硬核举措,促成209件涉企执行案件达成和解,为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修复信用500余次。构建“法官+商会”工作联系机制,主动将破产资产推送至招商平台,推动“以破招商”。五年共审结破产案件49件,挽救危困企业9家、依法出清僵尸企业40家,化解债务37.76亿元,安置职工430人,盘活房产14.2万平方米,释放土地1319.96亩。民事审判庭获评九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审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66件,判决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54万元。建成庐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宣传基地、植物多样性保育基地,种草复绿3700平方米,增殖放流鱼苗百万尾。法院被确立为江西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与文化文物保护中心、检察院联合签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作协议。发出全省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守护庐山“三宝树”,获“江西改革”专题推介。游乐园卡丁车侧翻案入选全国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践行为民司法
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办理网上立案2794件次、电子送达2万余次、线上开庭1249件次。持续深化繁简分流,审限内结案率98.87%、平均结案用时44天。开展政法“恳谈”四进活动,参加“围庐夜话”400余场。健全院领导接访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702件。依法化解婚姻家庭纠纷681件,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205份,哺乳期妇女离婚案入选九江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办结物业及相邻权纠纷案件481件,促进居住安宁。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2件,帮助追回薪酬426.08万元;利宇盟公司破产清算案108名职工337.45万元薪资债权全额清偿。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554.9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56.71万元,传递司法温度。坚持以案释法,开展巡回审判22场次。


推进“终本清仓”执行专项行动,推动执行到位619.66万元,终本出清率40%。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5686人次,拘传312人次,拘留84人次,罚款57万元,移送追究拒执罪14人,执结案件5785件,执行到位5.99亿元,执行到位率54.21%。

狠抓队伍建设
有力保障法院工作行稳致远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史、党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学习教育。强化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常态化推进“书记领航”特色党建项目,《法润庐山·桃源无讼》案例获评市党务技能大赛优秀奖,法院被评为全市“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与“阅核”制,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148件、阅核案件3358件,带头办案13888件、占结案总数73.70%。积极推进“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使用。抓好全国法院一张网、司法审判行为风险防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推动“有问必录”。开展诉讼服务窗口和庭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审务督察73次,有力推进“三转一落实”“干部作风提升年”等行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纵深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莲”文化融合工程》获评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主动接受监督
推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提请任免法律职务47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诉讼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少年审判、执行等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能力。上门走访代表委员4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专题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793人次。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加强纪法衔接,移送线索22条,协力推进反腐败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依法办理检察建议49件。
选任人民陪审员59名,支持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41件。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邀请律师、当事人、人民陪审员24人次参加座谈。深化司法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上网裁判文书2961篇。讲好法治故事,邬某坠崖案,李某宜等五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事关社风、民生案件在《央广之声》《落槌有声》等栏目播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要求,锚定全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建设现代幸福庐山”奋斗目标,围绕“强工兴旅、三区协同、改革创新、绿色发展”工作路径,全面履职、挺膺担当,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唱响“庐山天下悠”、接续奋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政治部
编辑:于 敏
初审:屈围琴
复核:黄 达
终审:黄 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