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 2026-10-12 14:45:13




▲永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9月28日,在永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婉岚向大会作五年检察工作报告。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婉岚作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致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五年来,我们强化政治引领铸忠诚,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稳政治方向之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决策和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17件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坚实思想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筑魂,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及历次党内集中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学习280余次。
持续建强组织堡垒,锻造坚强战斗集体

以革命烈士王经燕为精神符号创建“红燕”筑检检察品牌,制定《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办法》,探索形成“红燕领航、检蓝融创”融合发展路径,让党建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该品牌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深化‘经燕红·永益鄱湖’以生态检察助力鄱阳湖绿色发展”获评全市机关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一个党支部获评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五年来,我们依法惩治犯罪护稳定,全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

批准逮捕719人、起诉2312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421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604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4335万余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起诉涉黑恶犯罪18人,坚持“一案一分析”,制发行业领域检察建议10份,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从严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起诉“黄赌毒”、寻衅滋事等犯罪1387人,同比上升25%。持续落实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意见,起诉危险驾驶犯罪125人,同比上升197.6%。

五年来,我们主动融入大局促发展,法治护航经济行稳致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紧扣“工业强县”战略,修订完善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积极参与县营商环境直通车4.0建设,组建青年干警宣讲团,办理涉企诉求37件,提供法律服务80余次。起诉非法经营、虚假广告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7人,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2人,同比上升200%。起诉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人,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3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等案件8件,相关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助力推进社会治理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治犯罪的同时,不批捕346人、不起诉575人。持续推进“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治理模式,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9件,向党委政府呈送调研报告14件,助推专项整治24次、建章立制10项。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500余次,积极参与“民情勤访”“双提升”大走访等中心工作,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全市公众满意基层政法单位。

五年来,我们践行司法为民解民忧,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加强重点领域民生保护

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紧盯安全生产,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17人,办理公益诉讼32件,推动解决燃气、加油站、充电桩等领域安全隐患300余个;紧盯食药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人,办理公益诉讼33件,推动整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违规生鲜灯等问题100余个。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偿惩罚性赔偿金35万余元。联合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动协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5件,帮助追索欠薪102万余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人,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40余次。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起诉39人,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4人,附条件不起诉37人。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人开展观护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560余次,发出督促监护令80余份,帮助8名未成年人复学就业。
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机制,院领导接访下访27件、包案26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同心圆多元调解”工作室,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127件,化解率94.67%,对因案致困的99人提供司法救助128.5万元,救助困难妇女71人,协调13名救助对象落实就学、医疗等帮扶政策,该工作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并荣立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

五年来,我们践行两山理念护生态,聚力建设美丽幸福永修
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打造“永益鄱湖”检察品牌,起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9人,办理公益诉讼154件,推动追缴生态修复费用300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虾苗2500万余尾、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300吨,7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坚持跨区域协同共治

与南昌市新建区、修水县、武宁县等地检察机关建立鄱阳湖、修河流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移送案件线索10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获评全省长江和鄱阳湖区联谊联防联治工作先进基层单位。

五年来,我们强化法律监督促公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权威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2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35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226件,督促清理刑事“挂案”27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均获法院采纳。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48件,联合县看守所推进羁押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工作,2025年在押人员违规行为同比下降70.98%,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

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0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8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等领域“假官司”3件。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位居全市前列。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4件,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1份再审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6件,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64人。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41件,化解冒名结婚登记行政争议做法获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

办理公益诉讼290件,制发检察建议18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对检察建议发出后未依法整改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7件,推动村务公开栏规范化公示公民个人信息。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系列活动,办理公益诉讼73件,推动整改耕地3300余亩,追缴耕地占用税264万元,促推9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启动保护性修缮。

五年来,我们坚持固本强基抓队伍,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44次,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200余起。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356件,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扎实做好县委巡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五年来,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建强队伍夯实基础

研究制定青年干警培育计划,组建业务竞赛、典型案事例培育等4个专项工作组,与南昌大学法学院等高校构建检校共建平台,通过青年干警座谈、建立成长档案等方式精准培养、梯次储备,16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7篇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年会论坛获奖,1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涌现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公诉标兵等一批业务骨干。
深化检察改革赋能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912件,同比上升36.53%。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和案件流程监督,组织案件评查7次、评查案件476件,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深入推进数字检察,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272件。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8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监督检察办案1169人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2857件,发布宣传信息171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努力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见。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铸忠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主动融入大局显担当,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守为民初心办实事,持续优化检察为民举措。
四是聚焦监督主责展作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从严管党治检锻铁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END

供稿:办公室
编辑:郑慧芳
初审:刘 娟
复审:董海洲
签发:姜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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