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犯罪,不仅侵蚀国家税收基石,破坏财政稳定,更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该案涉及利用注册的空壳公司虚开票据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黑色产业链犯罪打击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2024年3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入罪及量刑标准的规定,对四名被告人予以定罪,并根据四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进行差异化量刑,确保罪责刑相一致,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该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护航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彻底揭穿了78家“空壳公司”的层层伪装,依法惩治不法分子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连根拔除存在长达5年的黑色产业链,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公平与国家财政的稳定,净化了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