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统民代院长在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所作的年度工作报告,立意深远、掷地有声,既擘画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蓝图,更饱含着对基层法院的殷切期许。报告中,对我院特色工作的直接褒扬,以及对我们探索经验的总结提炼,正是全院上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生动实践的集中彰显。现在,让我们一同聚焦报告亮点,解读其中的高唐担当与为民情怀!

我们一起看看报告中那些
高唐法院亮点工作!

组织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执行行动,帮助企业追回账款417.25万元,切实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高唐法院常态化开展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7件,完成率达94.4%,执行到位金额417.25万元。

在东昌葫芦、东阿黑毛驴、莘县瓜菜、高唐锦鲤等产业聚集地设立司法服务点,助推特色产业“延链提质”,全力护航平原特色乡村振兴聊城路径。
赵寨子法庭精品案例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驻村调解、法治宣传,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市35处人民法庭结案38725件,3处人民法庭和6名法庭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高唐县人民法院汇鑫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朱大可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高唐法院干警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点击阅读)
坚持惩治违法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并重,对32名非法排污、滥伐林木、猎杀野生动物的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环境修复赔偿金53.7万元,6名被告人通过补种复绿、土壤改良、增值放流等方式履行判决、修复环境。
高唐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被告人付某等人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马颊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依法追究两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时,依法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环境修复费用6万余元。

依法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强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联动协作,依托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让受伤群众“少跑腿、快结案、早获赔”,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430件,帮助群众追索医疗费、伤残赔偿金4.1亿元,市法院民五庭等3个集体和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高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获评“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高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被表扬为“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点击阅读)

编辑:韩 冰
审核:王昭静 赵衍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