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始终把检察监督作为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三个善于”办案理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9件97人,批准逮捕57件66人,不批准逮捕22件3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4件242人,已办结182件226人,其中,起诉158件190人,不起诉24件3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5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依法开展侦查监督,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销案件5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推动侦查活动规范进行。集中开展清理侦查环节刑事“挂案”工作,依法清理刑事“挂案”7件7人,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审判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案件3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违规违法等问题30件次,推动16名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聚焦民事诉讼监督与特定群体保护工作。严格规范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向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7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监督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8件,法院均回复并采纳。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聚焦农民工讨薪、老人赡养、未成年子女抚养等重点领域,办理民事支持起诉28件,帮助27名农民工讨薪8万余元,联合县总工会签订《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协作备忘录》。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选案件线索15条,成案3件,成功办理杨某某等3人与贵州某项目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发现法院未依法移送虚假诉讼线索问题,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件,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聚焦生态移民搬迁、林权登记等领域,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做实刑事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2件,发出检察意见书21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29名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
坚持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高质量发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件,回复整改率达100%,实现审前保护公益的优先目标和最佳司法效果。聚焦安全出行领域,监督推动修复农村损坏道路11条,畅通群众“出行路”。紧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督促整改7个村居个人敏感信息公示不规范问题,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墙”。围绕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监督促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2万元,构筑劳动者“安薪”防线。强化公益保护合力,加强与行政机关开展案件磋商13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10件次,探索形成公益保护“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立体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