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在天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山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新检察理念,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为天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71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6个,荣获“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等州级以上集体荣誉、个人表彰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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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大局为重,在强化检察担当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6人,提起公诉318人。
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提起公诉19件21人。
依法惩治涉枪爆、黄赌毒、盗抢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58件113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起诉1件4人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监督撤案5件;
针对公安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案件3件;
针对司法机关开展涉经营主体违法“查扣冻”等措施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案件11件;
针对行政机关开展涉经营主体行政处罚检察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4件。
与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共同签订《天柱县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协作机制》,培训社区矫正对象120人次,推荐就业2人。
守护大美天柱绿色生态
督促涉案企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万元、涉案矿山企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51.73万元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督促行政机关对开采矿山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治理面积6500余平方米。
协同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清水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整体合力,督促拆除违法搭建的“钓鱼棚”32个,联合开展增殖放流32万余尾,保护好天柱县境内清水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
二、坚持人民为本,在做实司法为民中倾力传递法治温度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52人,起诉47人,提前介入5起重大、疑难、敏感案件。
针对旅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学校违反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件,向“失职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11份。
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金凤姐姐”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邀请学校师生参观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活动67场次,惠及师生3.5万余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用心用情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畅通诉求渠道,开设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线下接访窗口等,保障群众诉求“件件有入口”。
受理各类信访105件,其中落实领导包案18件,召开检察听证会11件,七日内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率100%。
办理交办信访件6件,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全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涉食药品安全领域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2件69人,起诉涉食药品领域犯罪3件14人,切实守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助推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农村道路、桥梁安全、窨井盖安全隐患,督促行政机关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危桥改造专项资金114.31万元进行重建,共维修窨井盖195个,确保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暖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3件,帮助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累计15.2万元。
高效衔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向1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2万元。
牵头联合8家单位签订《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合法权益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开展综合帮扶,办理的吴某兴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坚持责任为要,在深耕主责主业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监督不断深化
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侦查12件,监督立案2件、撤案16件,纠正漏捕漏诉5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3件
加大对刑事审判程序监督力度,提出抗诉3件。
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稳守“高墙”内外公正防线。
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强化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5件,作为全省民事执行监督高质效办案点,重点对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成立“民事执行监督办案组”,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监督成功为申请人恢复执行案件7件,成功兑现执行案款40万余元。办理的天柱县某服务社申请执行监督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恢复执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被省检察院评为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实化
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
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3件,办理的黄某华、胡某等八人涉嫌敲诈勒索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推动个案整改与类案治理,切实防范源头风险。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化
积极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3件,诉前磋商结案1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聚焦矿业安全,服务保障“富矿精开”,1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涉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四、坚持从严治检,在淬炼队伍素能中锻造履职中坚力量
始终抓牢政治建设
1
依托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案例实训等活动,在学思践悟中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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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办案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事例讲评活动,获评典型案例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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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检务·为民先锋”党建品牌,1个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提升综合履职素能
坚持从理论研究中厚积素能,通过检校合作、组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专班,3篇理论文章获省级以上荣誉奖项。
坚持在实践熔炉中淬能铸魂,引导干警在“赛中学、学中升”,在全省、全州检察机关行政、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活动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5人次,1人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25年民事执行监督高质效办案“突出表现个人”,2人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数据核查人员库,4名干警获黔东南州检察院通报表扬。
以数据赋能提升干警检察履职能力,共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5个,发现各类法律监督线索2749条,办理案件35件,助力监督履职提质增效。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发挥廉政谈话“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的保廉作用,对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在警醒警示中检身修己、引以为鉴。
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7件,推动“有问必录”形成自觉。
突出抓好“关键少数”与“年轻干部”的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队伍“廉政体检”,守住廉洁纪律防线。
五、自觉接受监督,在凝聚监督合力中守牢司法公正底线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全面贯彻县人大会议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走访代表15人次,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9次,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7件。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办案活动79件次。
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阅卷服务95件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次,邀请1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坚持做好自我监督
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8件,检查630件,实事求是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
以监管促提升,开展案件流程监控32件。
召开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59次,提升办案质效。
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着力把牢政治方向,稳检察工作步伐。
着力维护中心大局,明检察服务方向。
着力抓好主责主业,提检察办案质效。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夯检察事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