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政鹏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收录了多个典型案事例,小编从中摘选9个,快来看看吧!
晴隆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修缮国家级抗战遗址“二十四道拐”,让历史遗迹持续焕发生机,获评最高检“传承抗战精神”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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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检察院统筹下,扎实推进光照湖水生态跨区域治理,督促拆除256个违建水上浮动设施、完成17户餐饮点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力守护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入选最高检6个“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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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讲述的“正确不批捕,十年后真凶归案”案例,深刻展现了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法治担当,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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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用菌合伙企业被恶意诉讼遭受经济损失70万元,州检察院、望谟县检察院一体履职,推动再审改判,获评新华网“2025年法治获得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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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企业为81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62万元,做法被最高检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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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某某制造“交通意外”故意杀人,州检察院、晴隆县检察院同步介入引导侦查,推动从蛛丝马迹中拨开迷雾,让真相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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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通过办案,追回违规发放体检补助25万元,帮助1745名被虚假体检老人挽回受损权益,承办检察官被表彰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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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检察院在小花江村设立“珍爱·贞稀”检察工作站跟进服务,为“世界第一高桥”装上“法治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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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项+专案”模式,协同相关部门规范572家村级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让群众家门口的健康保障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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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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