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2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强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报告顺河回族区检察院工作。
2025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
聚焦中心任务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1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人,提起公诉208人。
联合区工商联挂牌成立“护企工作站”,选派业务骨干担任首席服务检察官,定期入企走访,积极回应诉求。
会同区政府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全区中心工作,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提升服务实效。
2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惩合同诈骗、 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
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司法管辖审查,排查清理长期“挂案”涉企案件,依法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为企业经营活动“解压松绑”。
督促规范税收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移送成品油加油站偷税漏税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税控加油机检查活动, 已挽回偷逃税款19万余元。
3
维护绿色生态环境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针对黄河滩护堤林被破坏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立“损坏+补植”机制,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修复补植树木,恢复黄河滩地生态环境。
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对淮河水系惠北泄水渠河道沿线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排查大气污染防治脱管漏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
二
践行司法为民
以检察担当保障民生民利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药箱里的安心”。
开展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活动,推动解决社保领域涉劳动者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环节行政非诉执行“申请难、执行难、监督难”问题。
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5家养老机构食品留样、厨房生熟未分区等问题进行整改。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审查起诉12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4名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通过精准帮教,督促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注重发挥刑罚的警示震慑作用,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20人。
依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每学期以“开学第一课”的形式走进校园,为孩子们送上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主题的法治专题课。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持续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其行使诉权维护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
对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主动开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彰显司法温情。
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推动4起信访积案有序化解。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选派业务骨干常驻综治中心,开展心理咨询、情绪疏导、检调对接等工作,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4
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持续开展英雄烈士及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注重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涉军人军属权益案件。
深化与区人民武装部的联动配合,先后2次为400余名即将踏上军旅征程的新兵送上“法治第一课”。
三
维护公平正义
以精准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以刑事检察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32人。
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3.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一审服判率97.3%。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
开展判处监禁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收押罪犯2人。
严格行使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侦查权,立案侦查1人,实刑判决1人。
以民事检察维护人民权益
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 件。
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重点加强对不当终本、怠于恢复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终本执行监督案件9件。
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社会保险领域虚假诉讼案件2件。
以行政检察助推法治建设
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6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4件。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但有行政处罚必要的20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防止当罚不罚。
联合税务机关、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加强税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公安侦查+检察监督+税务稽查”协作框架,保障税收秩序持续优化。
以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件,回复整改率100%。
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助力守牢安全底线。
办理的旅游景点食品街散装食品规范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
四
夯实发展根基
以自我革命淬炼检察铁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组会学习34次,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16次,专题研讨8次。
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向区委、 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情况等9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部署推进。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健全完善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同向发力机制, 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领导班子带头讲廉政党课6次,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次,通报典型案例6次,引导干警自警自省,严守纪律底线。针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检务督察,印发检务督察通报12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主动填报36人次。
不断强化人才培养
制定《“青荷”青年干警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学习形式,组织“专题研学+ 实地践学+案例教学”相结合的学习活动。
联合河南大学法学院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 以赛促学,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铺就坚实跑道。
2025年,1篇调研论文被最高检评为三等奖,1篇论文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5篇论文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调研课题中获奖。
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相关业务竞赛活动中,3名干警荣获“十佳”称号。
拍摄的《检察清明·上河新图》荣获最高检微短剧“十佳作品奖”。
2026年检察工作安排
注重深化党建引领,更好为检察固基
持续强化履职担当,更好为大局服务
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更好为法治担当
从严从实管理队伍,更好为履职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