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不公开?公开两天就撤下?应急部强化事故调查报告公开
2月27日,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有关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强化工作的核心内容如下:
- 公开依据与意义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监督权,强化警示教育及提升安全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国家层面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已实现全文公开。
- 现存问题地方负责的事故调查存在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两三天就撤网的调查情况;部分地方还存在违规定性事故类型、不按程序调查或调查后不公开,以及借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公开的问题。
- 强化措施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通过挂牌督办(分级督办各类事故)、调度核查(抽查 + 定期调度,跟踪通报未及时公开情况)、考核巡查(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整改评估重点考量)三项举措,确保报告应公开尽公开。
- 违规处理对调查统计造假、报告发布造成严重误导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报告,经适当处理后仍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