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维护市场公平,助力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
▶护航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49.6 万件,对恶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判赔 3.8 亿元;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划定科技创新 “容错” 空间,同时规制 AI 侵权行为;治理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保障人才有序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审结涉经营主体行政案件 2.5 万件,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强化反垄断司法,审结垄断案件 27 件;审结破产案件 3.2 万件,盘活存量资产 1.1 万亿元,推动 “僵尸企业” 出清,深圳、厦门稳步推进个人破产制度实践;严惩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行为,某上市公司虚增营收 11 亿元被判赔偿投资者 7.7 亿元。
▶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出台 25 条举措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制企业 “以大欺小”,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 19 亿元;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再审改判 6 家企业、12 名经营者无罪;审结公司纠纷案件 15.1 万件,促进企业规范治理与资产有效利用。
▶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涉数据权属、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 1823 件,同比均大幅增长,对窃取数据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制平台算法滥用,破解退款规则不公等问题。
▶服务全面绿色转型:审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18.8 万件,对污染环境行为判赔修复费用最高 4.8 亿元;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加强黑土地司法保护;审结涉碳案件 115 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企业环保转型。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行政机关败诉率、案件上诉率均同比下降,推动执法司法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