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信访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开展年度述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科室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有效推动法治信访向纵深发展。
(二)切实加强法律学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十余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全市信访系统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依托学法平台,确保参学率、及格率均达100%。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廉洁用权意识。
(三)强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业务办理质效。紧扣“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目标,将法治思维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严格规范登记、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实现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保持100%。深化依法分类处理,依法分类导入率显著提升。大力推行调解和解,调解和解率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创新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成立市级评查小组,采取集中与日常评查相结合方式,累计开展规范化评查,督办整改“四应四不”问题,国家信访局督办件同比明显下降。下陆区“五情工作法”获省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承担国家信访局课题《防范化解信访重点领域风险》,以理论创新赋能法治实践。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运行机制。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体系,实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例会制、报告制、会商制、督导制,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落实《黄石市信访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增设信访督查专员,开展专项督查,督办重点信访事项,推动化解一批疑难问题。充分履行“三项建议”职责,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追究责任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优化政策、补齐短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五)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稳定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初信初访总量实现“双下降”。聚焦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政法等重点领域,由市领导挂帅成立专班开展集中整治,累计排查重点领域问题,纳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入推进积案攻坚,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交办件化解率保持100%,省、市联办交办积案化解成效明显,一批跨度十年以上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结率100%,实质性化解率保持高位。重要敏感节点实现“三个不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