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跨越。
市法院五年受理各类案件63113件,审执结61667件,结案率97.71%,收、结案分别同比上升108.27%和121.59%,一审服判息诉率93.54%。
在2020年度河南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评比中位居全省法院第2名,连续六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命名为“河南省园林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8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
一、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担当,在促进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恶案件不放手,做到“扫黑”与“除恶”并重,“打财”与“断血”并行,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7件 72人,追缴、罚没财产557万元。依法严惩史文峰为首的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彰显法治权威,震慑犯罪分子,顺应民心、民意。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易发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4份,推动扫黑除恶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调运行。
多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四个一百”、万人助企等专项行动,建立“法院+工商联”护航企业机制,选派8名企业法治护航员及26名助企法官,出台十五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实施意见,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发挥破产程序保护、救助、重整功能。五年审结涉企案件14216件,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66.86%,对426家企业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审结破产案件35件,妥善处置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关联公司及河南鲜易供应链有限公司等15家关联公司的破产重整、重组案件,助力众品公司重新启动肉类产业链,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践行“两山”理念,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依法公开审判我市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五年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8件83人。设立南水北调工程“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用司法手段守护好长葛沿线人民群众“水源生命线”,为南水北调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许昌模式”添砖加瓦。将预防性救济措施提至诉前和诉中,在全市发布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对相关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坚决扛稳疫情防控重大责任。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仅2020年2月3日至3月27日疫情期间,网上立案260件、网上缴费189笔、网上开庭109次、电子送达634次。印发《企业疫情防控常见涉企法律问题指南》,与市工商联联合发布“战疫情、稳企业、促发展”专项行动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闻令而动,组织多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佩戴党员徽章、志愿者标志,积极参加社区疫情联防联控。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诚履职,在执法办案上体现新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五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813件5153人。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犯罪案件826件1191人。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1085件1090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件16人。依法惩治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网络犯罪,审结相关犯罪案件121件189人。捍卫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审结妨害公务及袭警犯罪案件58件76人。坚决惩治侵蚀公务员队伍的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9件62人。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民间借贷案件突出问题专项评查,依法否定职业放贷行为,调整过高民间借贷利率,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五年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9824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20件26人。助力农信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行动,采取差异化审判、执行清收措施,引导和鼓励农商行采取以物抵债、分期还款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2021年7月12日至12月31日共办理涉及市农商行的诉讼案件70件、执行案件536件,执行到位金额3.2亿元。
助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政府“放管服”改革,健全府院互动工作机制,全力架起“官民和谐”桥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及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诉中协调、诉后司法建议等手段,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公开审结许昌市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五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53件。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实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受益一方的社会效果。
强力综合施策攻坚执行。如期打赢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执行工作“3918”核心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不断完善“查人找物”协作联动机制,覆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机动车、证券等财产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283 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24637人、限制出行等措施42712人次、追究拒执罪786件953人,网上拍卖被执行人财产1441件、成交额2.5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124.68万元。五年办理各类执行案件24828件,执行到位金额21.08亿元。
三、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实干笃行,在服务群众上呈现新风貌
民生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等案件3906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801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审结医疗纠纷案件81件。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4715件。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到位金额7376.82万元。发挥司法救助“扶贫济困、救急救难”功能,发放司法救助款645.95万元。
现代化诉讼服务提档升级。严格按照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要求,把大数据技术同诉讼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上线运行河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诉前保全、送达、委托鉴定等9大系统,为当事人提供29项在线诉讼服务,并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全方位、全流程的便民诉讼服务。五年通过互联网立案登记审判案件10339件、执行案件3932件,协作、跨域立案38件,网上交费7901笔,接听12368热线2728次。2020年诉讼服务质效全省法院排名第6名。
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与税务、发改委、侨联、蜂业、陶瓷、建筑等部门和行业对接,特邀5家调解组织和407名调解员,入驻市法院主导的人民调解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打造“预防为先、调解挺前、诉讼断后”的工作格局,五年市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共接收调解案件11120件,调解成功率29.16%;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平台共调解成功965件,调解成功率52.73%,调解成功达成协议赔偿金额3033.53万元。
智慧法院建设跑出加速度。依托云间网上庭审系统、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打造“互联网+”阳光审判体系,建成具备直播录像、互联网庭审、语音识别等功能的科技法庭19个,实行案件审判流程公开在网上办理。五年网上开庭375次、庭审直播6010件、裁判文书上网36758件、执行文书上网18363件。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对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能调则调、能快则快,大力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速裁快审,分流速裁案件3170件,分流率达70.87%。
四、政治统领从严治院坚定不移,在锻造队伍上开创新局面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打造“一核多维”党建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个坚持”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党员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到市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打造党建文化、廉政教育、先进干警、英模示范长廊,努力拓宽党建“扩张力”,使党性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院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连续多年被评为许昌市“五好党组织”,“红旗党组织”。
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动铁规禁令落地见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突出“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用“自查从宽”案例示范引导、用“被查从严”案例警示倒逼,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确保教育整顿常治长效。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整改问题44项、完善相关制度14项。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罚相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24名干警因违反工作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扎实锤炼过硬司法本领。建立新入职干警到信访、立案等窗口轮岗锻炼机制,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干警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信息化能力培训,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常规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信息化建设、《民法典》等专业知识培训1750余人次,切实提高审判人员办公、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过去五年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道交一体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讼服务等重点工作情况。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民事案件审判10760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