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5月8日上午,定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远县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昌杰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经审议,报告获全票通过。
报告指出,2023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升。报告从“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始终坚持为民司法,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三个方面汇报了2023年以来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详细汇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近年来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予以肯定,并提出具体建议:一要深化履职担当,精准服务发展大局;二要坚守为民初心,持续办好民生实事;三要强化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民事检察工作为契机,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抓实民事检察工作,切实发挥民事检察在维护司法公正、助力社会治理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谱写现代化美好定远建设崭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文字:韩传玲)
图文来源丨政治部
初 审丨韩传玲
复 审丨潘莹莹
终 审丨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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