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温馨提示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已于2026年1月1日全面启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等规定,全区经营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应该在1月1日到6月30日完成,请各市场主体尽早、如实报送,避免信用受损!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来源:山西市场监管 区市监局
编辑:苏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