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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法院关于整治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2
XX县法院关于整治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持续解决问题、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决策部署,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聚焦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狠抓整改落实,力求以实实在在的减负成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活力与担当。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实纠,全面梳理的突出表现
我们坚持把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作为解决问题的前提,通过座谈访谈、问卷调查、案件评查、数据监测等多种方式,对全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和“扫描”,发现其在多个方面仍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一)会风文风方面,“精简”实效仍需增强。 尽管近年来大力倡导“短实新”的文风会风,但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依然存在。一是会议“瘦身”不彻底。某些工作会议,虽有明确议题,但议程设置仍显冗长,领导讲话篇幅偏长,参会范围有时“层层扩围”,导致非直接相关干警也被动参会,挤占了办案和钻研业务的时间。二是文件“减量”有水分。一般性、常规性工作部署文件仍显偏多,个别文件存在“穿靴戴帽”、空话套话现象,实质性内容不足;部分文件层层转发,缺乏结合本院实际的细化举措,基层干警反映“收到的文件不少,但真正管用的不多”。三是会议、文件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会议讨论不充分,决策效率不高;部分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对指导实践作用有限。
(二)审判管理方面,“唯数据论”倾向尚存。 在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将管理简单等同于数据考核的倾向。一是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某些考核指标过于强调结案率、调撤率等量化数据,对案件质量、程序正义、感受等“软指标”关注不够,导致部分干警为追求数据好看,在程序上“赶进度”,或在调解中“和稀泥”,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二是数据排名压力传导不当。频繁的内部数据通报、排名,容易在干警中滋生焦虑情绪,部分庭室甚至出现“数据注水”“选择性报结”等不规范行为,使管理异化为“数字游戏”。三是考核结果运用简单化。将数据排名与评优评先、绩效奖金直接挂钩,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官对案件本身复杂性和社会效果的考量,忽视了司法工作的规律。
(三)信息化应用方面,“指尖上的”负担加剧。 智慧法院建设初衷是为了提效减负,但在实践中,部分应用环节却增加了基层负担。一是系统平台“多且杂”。各类办案系统、办公平台、学习APP、工作群组林立,干警需要同时登录、切换多个系统,重复填报信息,有时为了应付不同的数据统计口径,不得不在多个系统间“搬运”数据,耗费了大量精力。二是线上流程“重痕轻效”。某些内部审批、请示报告流程被完全“线上化”,但环节并未实质减少,反而因系统操作不流畅、需要电子签名、上传扫描件等,比传统纸质流转更耗时。三是“留痕”要求过度。部分工作强调“全程留痕”,要求干警在系统内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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