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指导下,县民宗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将法治思维贯穿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全程,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与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法治建设基础。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政治任务,构建“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专抓、寺管机构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专人负责协调、督查与总结,确保责任到人。二是编印《驻寺干部工作手册》,收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为驻寺干部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三是结合省委“三本六账”要求,将普法融入驻寺宣讲,围绕场所管理、合法活动等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
深化法治宣教,营造依法治理氛围。坚持学法用法与精准普法并重。一是强化干部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宗教法规纳入中心组及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12次专题学习,干部参与率100%,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面向宗教界与群众精准普法,编印藏文版“三个意识”读本、录制讲解视频,结合“十四联”“百名干部下乡”等活动,组建3个宣讲团开展30余场宣讲,发放资料5000余份,覆盖8000余人次。三是邀请专家开展宗教中国化专题讲座,发挥宗教人士引领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
坚持依法行政,提升事务治理效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一是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重要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征求多方意见后集体决策,全年无违法决策情形。二是推进寺庙“定点定编定员”,核定23处场所僧尼1503人,统一编号挂牌;联合公安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狠抓问题整改,中央、省委及自查反馈的36个问题,完成整改31个,整改率87.5%。四是规范宗教领域秩序,出台殡葬诵经管理意见,设定布施上限,纳入寺规僧约,减轻群众宗教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