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盗窃、危险驾驶、盗伐林木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县社会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60人,有效遏制高发多发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是深化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办理立案监督5件、侦查活动监督9件,纠正漏捕漏诉1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0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14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牵头与县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协作机制,监督社区矫正活动20余次,提出纠正意见20余条,切实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既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又尊重审判机关独立审判权。五年来,检察长依法列席县法院审委会6次,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检察意见。
三是强化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始终坚持重拳反腐、从严治贪,不断健全与监察机关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协作配合、办案衔接全流程工作机制。聚焦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依法精准履职,严格审查把关,严惩贪污贿赂。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涉案金额达968.32万元,以扎实有力的检察履职助力反腐败斗争走深走实。
四是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1%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六大保护”。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0件14人,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54场次,覆盖师生1.3万余人次;牵头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签订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机制,针对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聘用“雪莲花护未安全员”5名,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148人,对履职不力、监护缺位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聚焦民生领域,强化精准监督。紧盯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抚养赡养、交通事故等群众急难愁盼领域,办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份,监督纠正裁判错误、执行不力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民事权益。
二是深化支持起诉,帮扶弱势群体。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联合法院、司法、人社、工会等部门出台协作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2件,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回欠薪120余万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制发行政检察建议41份,整改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制度,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40人,发出检察意见书12份,对依法不起诉人员移送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防止“不诉了之”和“不刑不罚”,彰显“免刑不免责、免诉不免罚”的司法导向。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守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抓手,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9件,发出检察建议99份,整改率100%。办理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监督效果。
一是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开展“亚洲水塔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专项监督,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五年巡河巡湖巡林巡田20余次;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督促整改非法占用草场、破坏植被、污染水源、垃圾乱堆等问题50余处,清理各类固体废物334.4吨。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生态损失64万元,完成补种树木320株并追缴罚款14.5585万元,有效修复了受损的公共利益,以法治之力守护洛隆高原生态底色。
二是守牢食药安全底线,保障群众健康权益。针对校园食堂、网络餐饮、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及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督促136家外卖平台入驻商户规范公示经营资质,清理下架过期食品20余公斤、被列管及过期药品146盒,以检察履职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是护航特色产业,保护地方品牌。聚焦 “洛宗”等特色商标、高原特色产业,办理洛隆县首例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整治侵权产品、开展全县商标保护专项排查,维护本地特色品牌合法权益。与县市监局签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建立“打击+预防+教育”综合保护体系,将个案监督升级为制度保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事后监督”向“源头预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