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海东市乐都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充分肯定了乐都区检察院五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文字:办公室 麻明录
编辑:魏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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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第5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