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要分国家法基线和地方具体表述来看。
国家法明确,居民会议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并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居民会议还可以授权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也就是说,居民委员会接受居民会议审议是明确的制度要求,但居民代表会议并非在所有事项上都能当然替代居民会议,其权限要以居民会议授权为前提。
“向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完整表述,广州市自治事项清单有明确采用,同时规定居民委员会召开、主持有关会议,并执行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这是广州的地方治理口径,不能直接当作全国各地逐字一致的规定。
这里的责任主体是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是街道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业委会或者物业,甘肃省实施办法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接受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一次;这一频次属于甘肃地方规定,居民代表会议具体参与哪些事项,仍要看居民会议授权和当地实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