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国人大网:对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6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共有14人次发言。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主要意见整理如下。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有力保障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审计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家充分肯定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积极评价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大家强调,要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预算、资产、债务管理统筹衔接,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中央决算报告指出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零基预算改革试点部门仍按上年基数安排预算等问题,反映出中央预算编制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预算编制的举措,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编制的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加强按支出经济分类编制政府预算决算工作,加强资产确权登记、价值评估、收益管理、处置退出等制度建设,强化预算资金、政府债务形成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衔接机制。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中央预算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依法严格执行。部分支出决算相比预算变动较大,建议加强对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管,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预算安排预计无法完成的,按法定程序及时调整,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建立健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加强区域均衡和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依法组织收入,既要应收尽收,堵塞平台经济等领域税收征管漏洞,也要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二、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当前我国供强需弱矛盾突出,迫切需要扩大有效需求、大力提振消费。应将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用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乡融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推动民生改善、消费升级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支出规模不达预期,一个重要原因是优质项目储备不足。建议:(1)健全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决策机制,加强评估论证,严格审批管理,做实项目库储备;(2)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将财力从低效投资中腾挪出来;(3)坚持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原则,科学安排专项债项目和额度,有效防范偿付风险。三、完善超长期特别国债管理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周期长,形成的利息在相当长时期内会成为财政固定支出,建议研究明确利息的偿付主体。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投向应区别于一般债与其他专项债,严格限定用于“两重”项目,并加强全过程监管。四、强化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三农”、民生、金融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项目立项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三农”领域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深层原因是将涉农领域资金配置作为兜底工作而非发展大计来对待。审计监督应在这方面进一步发挥导向作用,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健全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分送国务院相关部门,推动更好履行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针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由审计机关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深入分析原因,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并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深化改革的重要参考。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对查出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等进行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监察监督、人大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还有出席人员提出,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改预算法,并逐步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部门预算、转移支付、债务管理等领域的法律制定和法规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