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60件,判处罪犯1315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115件147人,刑庭荣获“全区法院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件29人。获评梧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01.8万元,缓交或减免诉讼费101.87万元。
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6564件。审结广西首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洗钱案,刑庭荣获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推进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吾爱梧家”工作法被通报表扬为梧州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法先进典型。在万秀区综治中心组建“凤华调解工作室”,共化解纠纷案件198件,调解成功率达81%。
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举措更实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11641件。案例入选梧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开展“桂在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企案件3531件,到位标的5.49亿元。
保护创新发展动能。打造“知遇万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品牌。会同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协同保护工作。在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站”。
服务对内对外开放。联合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制定《涉企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联动化解纠纷80多起,标的3亿多元。《司法服务保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案例入选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与中国-东盟南宁国际商事法庭联合发布《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示范文本》。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支持、监督作用,审结行政案件164件。委派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联动调处行政争议纠纷16件,调解成功7件。向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发出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足
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刑庭荣获“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选派13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建“阳光护苗”未成年人普法团队。持续创建“吾爱梧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品牌。策划制作“吾爱梧家·小爱说法”系列动漫普法视频获自治区高院评为优秀短视频。
筑牢美丽万秀司法保护屏障。审结“中国渔政亮剑”执法典型案例、广西内陆水域案值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创新运用“阶梯式”分段计算方法合理认定修复费用。涉重金属刑事案件审理经验获梧州中院对全市法院推广。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2850件,执行到位标的16.29亿元。聚焦民生保障,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22件,到位标的5456.48万元。2025年开展执行“大拉网”攻坚行动以来,共处理案件804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更高
智慧法院建设赋能增效。用好全国法院“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系统,推广应用新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80%以上当事人和律师注册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通过移动平台在线提交案件材料。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地。召开审委会会议96次,讨论案件、事项、文件等218个。召开专业法官会议50次,讨论案件137件,强化对案件质量和司法活动的监督管理。
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8.43%。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公信力得到新提升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人民法庭建设、行政审判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信访听证等300余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认真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办理检察建议20份。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参与陪审案件1321件。公开裁判文书4563份,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2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