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五年答卷丨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6-10-15 16:15:05


8月24日,在岑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莫火月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
取得哪些新成效、新亮点?
未来五年工作如何发力?
一起来看!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充分履职,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加强府检联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定出台9项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统筹“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做实检察为民。
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岑溪、法治岑溪建设,共办理各类案件8013件。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
五年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办案提质增效
监督办案比重提升20.22个百分点,法律监督的主业地位更加凸显。
依职权监督办案比重提升23.23个百分点,监督主动性不断增强。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占比稳步提升。
五年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抓实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履职根基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
注重典型先进引领,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区检察业务优秀个人”等一批先进个人典型,71个集体、211人次获全国、全区、全市通报表扬。

坚持政治引领
把牢检察工作方向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会专题学习61次。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自觉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履职全过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点工作49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正确行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深化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发展,落实政治轮训全覆盖,坚持领导带学、支部共学、专题研学、实战促学“四学联动”。持续擦亮“党旗红·检察蓝”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推行“党支部+办案组”模式,建立优秀党员“结对帮带”机制。组织开展“清风家训”“检察文化周”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升检察文化感染力。
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廉政风险点排查、纪律作风监督巡查等工作机制,落实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108件。整改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措施132项,健全机制5项。深入开展检察官履职不规范突出问题整治,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服务大局
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批捕各类犯罪2389人,起诉3398人。维护边境安全,从严从快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70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6人。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17人,起诉“黄赌毒”犯罪697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655人,其中2025年起诉104人,同比下降52.51%,犯罪治理成效初步显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83.07%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8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23人,督促退赃退赔307万余元。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推动对4家“空壳公司”进行核查处理。加强涉企执法司法监督,推动破产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就建筑工程违法发包分包、挂靠等乱象,督促行政部门健全查处机制。严打版权侵权行为,获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构建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起诉职务犯罪21人,办理的一起受贿案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索贿犯罪典型抗诉案例。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诉药品采购、矿产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13人。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民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获评全国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
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持续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帮扶干警78人次,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落实便民措施37项。坚持对农用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保护,办理相关犯罪案件18件,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仍需承担行政责任的,提出检察意见6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罚款309万元,并责令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围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护航乡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以检察建议督促一乡镇政府指导帮助村集体开展债权债务清查工作,追回债权35万余元。
坚持司法为民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8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0件,追偿资源损失、生态修复费4438万余元。起诉涉稀土犯罪118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35人,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稀土资源保护由个案惩治向全链条治理延伸。依法办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花岗岩矿山粗放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案件5件,督促推动42座矿山全面落实整改。构建依法治河新模式,办理两江流域水质治理案件76件。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89人,附条件不起诉87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47人,办理的陈某某、邓某某拐卖儿童案获评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开展源头治理,推动建立辖区孕产妇分娩刷脸核验制度,有效防范拐卖儿童犯罪,相关案件文书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提名奖。建立就学安置、心理康复综合救助模式,持续8年跟踪救助5名孤困未成年人。搭建“专门学校+观护基地+社会帮教”三位一体矫治体系,助力101名未成年人回归校园、社会。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联合市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强制报告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开展普法活动500余场次,惠及师生13万人次。以沉浸式教学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造为全市中小学“法治研学点”,接待师生1.2万余人,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保护群众财产利益,起诉“盗抢骗”犯罪573人。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起诉63人。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起诉187人。开展养老机构、母婴室等场所专项监督,推动养老机构规范运营、规范母婴室建设使用。聚焦老百姓切身利益,办理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9件22人。针对过期食品、药品储存和“药师挂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食药行业整治,依法责令整改整顿。围绕群众出行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296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占道电线杆迁改、规范塔机吊臂使用管理,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群众信访382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办理信访案件37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针对农民工取证难、诉讼能力弱等现实难题,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55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93万元。运用“府检法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一起38年前农民土地互换使用纠纷。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救助因案致困当事人83人,发放救助金124万余元,对重点救助对象持续回访关怀,推动从“救急”向“救长”延伸。
坚持依法监督
高质效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24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25件,纠正漏捕漏诉229人。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9次。落实诉判不一案件同步备案审查制度,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出抗诉3件。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刑罚执行、监管执法和社区矫正等全方位监督,书面提出监督意见115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办理的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以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精准监督工作理念,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22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聚焦“套路贷”、民间借贷纠纷等突出问题,对4件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推进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1件,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6件,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办理案件96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三农”领域等涉及社情民生类问题的办案力度,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规范重大行政行为决策程序,获评全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51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54人,有效防止不刑不罚。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9件,涵盖8个法定领域,4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加强国有财产保护,督促追缴、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659万余元,其中助力税务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款2372万元,该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依法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法定领域案件66件。注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92件,行政机关整改率达100%。坚持协同共治,通过聘请16名志愿者、制定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注入更多法治动能。
坚持守正固本
筑牢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管理,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为主线加强检察管理,推动形成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开展办案质效分析20次,案件质量评查361件次,流程监控72件次,纠正监督履职不到位情形。健全“四大检察”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案件质量内控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培养高素质检察队伍,精心打造“溪望·检学课堂”学习平台,建立“导师制”“结对帮带”机制。坚持以训促学,以练促干,开展岗位练兵、学术沙龙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办案实效。12件案件获评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典型、优秀案例,10人获评全区、全市检察业务能手、标兵,14人入选全区、全市检察人才库。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检察业务、出席检察活动335人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协同办理政协提案,报告社情民意信息。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接待办理律师阅卷申请99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887条,发表宣传稿件1361篇,通过“一网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2698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官方微信规范化管理评查活动优秀账号单位、全区检察机关新媒体阵地建设奖、优秀微博等荣誉。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优履职强化服务保障。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以更高标准强化司法为民。
四是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以更大力度强化队伍建设。
来源丨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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