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094人,起诉3219人。

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200余件次,监督立案、撤案15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9件,纠正漏捕漏诉280人,获评全区示范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7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
创新轻案“一站式”办理模式,集中快速办理轻罪案件717件,工作经验获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监督纠正违法情形70件。
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8件,监督执行到位283万余元。
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9件,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区优秀法律监督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