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八步两会|八步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您审阅
- 2026-10-10 13:20:14


9月22日,贺州市八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卢华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并接受人大代表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21年以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9891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入选自治区级典型、精品、优秀案例29件。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等国家级荣誉13项,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等自治区级荣誉90项,东融发展贡献奖等市级表彰246项,各项工作经验在各类会议上作交流发言27次。

一
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42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1361人。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5人,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件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重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关联犯罪715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50人,追赃挽损8200万余元。依法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经济金融犯罪,起诉62人。办理的“TR外汇”特大网络传销案,挽回经济损失11亿余元,相关经验在广西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精准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9人,为企业挽回损失1500万余元。开展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12件,涉案总金额8300万余元,打击虚假诉讼工作经验获自治区检察院推广。联合区工商联、人社局建立协作机制。聚焦企业权益保护,走访企业60余家,到企业开展民法典、知识产权等法治宣传50余次。办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获评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起诉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239人。针对非法采矿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构建保护珠江流域生态新体系,粤桂四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深化拓展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清理贺江铺门段固体废物50余吨。联合贺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处置危险废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
践行为民宗旨,以高质效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院领导累计开展接访106次,下访68次。检察官下沉村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94次。与区综治中心构建“检察+综治”协作机制,与区信访局建立“信访+法律监督”机制,推动高风险信访事项同步预警和协同处置。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

加强食药安全领域法律监督
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29人。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推动14家月子中心及产后康复机构、23家生活美容店、美甲店、文身店完成问题整改,164家外卖平台商家资质排查整改,7个农贸市场“生鲜灯”规范使用。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及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在广西检察机关推广。

支持起诉帮助117名务工人员讨回工资160万余元。起诉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111人;对罪行较轻、积极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50人、附条件不起诉86人,办理的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针对监护缺位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28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80余次,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广西家事审判改革典型案例。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0余件,发放救助金102万余元。办理的3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
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筑牢监督防线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542人、起诉3273人。监督立案、撤案117件,依法纠正漏捕、漏诉90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312次,开展被剥夺政治权利检察监督158次。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引导侦查典型案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被评为广西示范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理的一起正当防卫不批准逮捕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典型案例。

做强民事检察守护合法权益
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针对民事审判、执行提出检察建议57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5件。运用法律监督模型20余个,发现线索500余条,成案21件。研发的被执行人为个体工商户类案监督模型,在贺州市、广西检察机关数字模型比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三等奖。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法治建设
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7件。办理的2起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案分别入选最高检、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481件,推动行政处罚526人。与有关部门建立检察意见衔接机制,实现不起诉案件闭环管理,工作经验在自治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做好公益诉讼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5件,办理的督促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针对灵峰广场人工湖及沿湖餐饮店环境卫生问题,推动多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改造路面2600余平方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促成补植复绿500余亩,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55万余元。办理的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
深化改革创新,以实践探索打造“八检样本”
深化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
运用电信网络诈骗类案法律监督模型,深挖线索887条,成案65件,获评全国数字政府类五十佳优秀创新案例、广西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搭建公检法刑事案件协作平台,累计流转刑事案件4000余件,归集电诈类案件数据1万余条。运用“犯罪地图”分析近两年交通事故案件高发时段及区域,促成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2026年上半年辖区交通肇事案件同比下降28.57%。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优秀基层检察院。

擦亮“春晓”未成年人检察品牌
联合区妇联、民政、团委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机制,入选广西首批14家示范单位。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挂牌设立“春晓工作室”113个,打造广西首个“VR+H5”青少年人文教育馆线上展厅。创新普法形式,培养“学生法治宣传员”4000余名,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0余场,覆盖全区各乡镇,其中偏远乡镇占比超过半数,受教育人数达11万余人次。打造《护未先锋》法治广播节目48期、微短剧8集,《少年归途》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微短剧作品。1门法治课程获评自治区法治微课一等奖,3门法治课程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精品课程。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个人”。

搭建“八检e站”检企服务平台
在贺州经开区搭建“八检e站”检企沟通平台。驻站干警常态化走访辖区企业,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联合相关部门健全“府检联动”、检法协同等工作机制,完善园区法治需求与检察履职精准有效对接,护航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五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严管厚爱夯实检察根基
强化政治统领赋能队伍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母品牌引领、5个子品牌协同发展的,党建子母品牌体系。2个案例分别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优秀案例。院党总支部获评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从严管党治检锻造清廉队伍
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77次,开展廉政家访、谈心谈话130余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填报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63项。干警及家庭获广西最美家庭、贺州市及八步区清廉家属等称号17人次。

推进人才强检淬炼过硬本领
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8人次干警入选全国、广西检察人才库,先后涌现自治区级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0余人次。51项理论研究成果获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表彰。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多次在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六
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下,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社区矫正监督等活动193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视察调研、案件听证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召开公开听证会65场次。

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

一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筑牢绝对忠诚政治根基
二
持续对标中心任务,精准履职融入发展大局
三
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
四
持续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五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