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6-10-07 22:32:26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6年9月28日
在吉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海洋
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吉安县检察事业奋发有为、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锚定“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五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7675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全市文明单位”“全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获评综合考核县直单位“第一等次”,31名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先进个人”“业务标兵”等荣誉。

一
提高政治站位,以绝对忠诚把稳检察之舵

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政治轮训,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推动全会精神融于心、践于行。持续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开展中心组学习68次,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316人次,带动党员干警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政治建设坚定有力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旗帜鲜明讲政治,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做实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和完善制度23项,切实提高检察工作质效,整改效果获得上级领导肯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85次。

党建引领凝聚合力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推行“党建+司法救助”“党建+守护未来”“党建+公益诉讼”等融入式党建活动,机关党支部被县委组织部评为“四强”党支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吉先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在息诉罢访、司法救助等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吉先锋”党员示范岗。

二
围绕服务大局,以检察作为扛牢法治之责

严惩刑事犯罪,筑牢社会安全屏障
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职责,批捕各类犯罪1644人,提起公诉306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18人。深化反邪教斗争,依法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起诉21件76人。依法惩治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起诉169件192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238件488人;依法惩治“盗抢骗”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起诉562件748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24件52人,依法办理了“三木珠宝”“景福彩印”“多吉米厂”“民融登”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涉案总金额高达13亿余元,强化追赃挽损,推动扣押1000余万元及房产、股权等涉案款物,助力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

优化法治服务,维护优良营商环境
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经济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0人。严惩空壳公司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13件46人,依法惩治陈某某、郑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追赃挽损1331万元。因办案成效突出,第一检察部被省税务局、省检察院等八部门评为“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5起案事例被省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刊》评为典型案事例。保护企业创新,维护商品、商标声誉,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4件45人,因办理的江西吉安“4·25”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成效优异,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有功单位,一名干警被评为有功个人。

深化反腐协作,涵养风清气正生态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衔接配合,办理市县监委移送案件26件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16人,追赃挽损1424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项目招投标、养老服务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助推不能腐。积极配合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庭审观摩6次,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反腐倡廉和党员干部教育的警示课堂,职务犯罪办案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 按照“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建立一体化融合办案模式,扎实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共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践行绿色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协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矿山治理修复、非法捕捞水产品整治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5件196人。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区主要水体污染治理”小专项活动,办理城区君山湖、天祥湖等水体污染治理案件5件,办理效果获省人大、省检察院调研肯定。君山湖湿地公园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并在2024年吉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评选中获“二等奖”。城区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做法在省检察院召开的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办案经验在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中作为典型做法予以推介。

三
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初心回应群众之盼

聚焦民生关切,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积极守护粮食安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42件63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对高标准农田利用和管护问题开展排查10次,督促行政机关有效整改19处。加大医保社保领域司法保护力度,起诉医保骗保等犯罪3件19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移送公安立案2人,建立出台5项管理制度。持续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起诉涉缅北等境外诈骗犯罪61件124人,挽回损失900余万元。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起诉伪造、变造动物检疫证明犯罪3件3人。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构建“违规占用廉租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筛查线索,办理系列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清退廉租房40余套,追缴拖欠租金20余万元,经验作法被《江西检察简报》推介。

融合司法保护,撑起未成年人法治晴空
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3件54人、起诉44件61人。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依法打击未成年人实施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刑事犯罪,起诉79件140人。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诉41件59人。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25件,积极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帮教772次,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不力、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74份,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联合县实验小学、桐坪小学等多所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活动,邀请孩子画出自己心中的法,我院推荐的一件作品在最高检组织开展的第二届“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征集活动中获评“三等奖”。加大对困难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通过上下联动、跨省协作,与市检察院、广西资源县检察院联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莫某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该案被评为吉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参与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环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3217人,情节轻微不起诉575人。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共安全、金融监管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2份,促进“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580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应听尽听”,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促进实质性化解矛盾394件。坚持“应救尽救”办案理念,向158名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18.6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创新设立“检察服务办公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申诉受理等一站式服务,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62万元。

四
深耕法律监督,以公平正义夯实治理之基

强化刑事监督,坚守司法办案底线
深入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刑事立案22件、撤案48件,追捕、追诉145人,提出或提请抗诉12件。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提前介入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8件,侦查监督工作获最高检主要领导调研肯定,办理的邓某南正当防卫案入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典型案事例》。协同公安机关不断推进刑事“挂案”清理,监督清理久侦未结、悬而不决“挂案”55件。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针对涉案财物违法处置问题向执法司法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保障合法权益实现
坚持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对受理的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全流程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88件。扎实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联合法院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0件,共同促成执行和解52件,执行到位资金429.7万元,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质效不断增强,工作成效获省人大领导调研肯定。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发出建议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58件,均被采纳,避免“不刑不罚”。加强行政违法监督,办理了全市首例虚假婚姻登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胡某春申请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案,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维护群众合法婚姻权利。

做好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安全
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5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文化保护等10个法定领域。聚焦行政公益诉讼“可诉性”,通过“诉”的确认强化监督刚性,对一起检察建议发出后未落实矿山生态修复督促治理的行政主体提起诉讼。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立案办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推动落实项目资金500余万元用于修复国家级文物1处,革命遗址遗迹、英烈纪念设施等12处。深入开展“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监督+调研”的方式,联动政府各部门守住耕地红线,推动50余个违法占地图斑完成整改,督促原地复耕农田13.4亩。

五
全面从严治检,以专业素能筑牢发展之本

以素质建设蓄势聚能
立足改革思维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运用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办案“三个结构比”持续优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2116件,占比31.08%。强化检察理论研究和精品案例培育,持续开展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8个案例入选省市典型或优秀案例,4份法律文书入选省、市“优秀法律文书”,4篇理论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发表,3名干警获省、市检察理论年会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一等奖”。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专业化、实战化导向,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及各类人才,院公诉队获评“全市控辩赛团体季军”,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1名干警被国家税务总局、最高检等七部门评为“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12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分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市十佳公诉人”等称号。

以作风建设正风肃纪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党组专题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常态化开展集体和个人廉政谈话70人次,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移送线索6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共填报305条,有效预防“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检察环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履职不规范等方面,对照检查出7个问题。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6个,以正确政绩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以接受监督规范司法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8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85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主要办案数据;加强检律协作,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801人次。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安排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以融心聚力促和谐,紧扣服务发展大局。
三是求真务实守正义,对标人民法治需求。
四是精耕细作求极致,提升法律监督品质。
五是守正创新谋发展,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来源:办公室
编辑:彭 婕
审核:何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