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6-10-11 10:18:23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三江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心工作,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修订等重点工作,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带头述法,对重大执法案件、重大环境治理事项亲自审核把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抓实常态化学法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内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任务。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采取集中领学、法治研讨、执法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不断强化干部法治思维。2025年组织集中学法、业务研讨多场次,选派人员参加省州生态环境部门法治业务培训,推动学法常态化落地见效,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完善内部法治工作配套制度,细化重大执法案件审议、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审查范围、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推动法治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谁执法谁普法”融入监管执法、信访处置、专项整治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二)转变职能,持续优化生态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相关规定,规范环评、排污许可相关工作流程,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立足县域牧区实际,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行“监管+服务”模式,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服务专员制度,主动深入企业、牧区开展法律帮扶指导,引导市场主体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健全环境信访投诉闭环办理机制,规范受理、调查、处置、答复全流程,依法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举报。2025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4件,办结率100%,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创新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见面+代表委员直通渠道”“3+1”工作机制,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全部按时办结,推动民意诉求高效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实效。
(三)健全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流程。在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排查等重点工作中,严格执行调研摸底、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针对固废非法倾倒整治,对整治方案开展法律研判,规范点位认定、固废清运、场地修复、销号复核全流程,确保整治工作全程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梳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好决策档案归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程留痕、可追溯。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审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审议,工程项目采购、资金拨付、征地补偿、法规修订等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环境监管、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2025年共公开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信息1次,有效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四)规范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污工作质效。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无人机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做到文字、音像同步留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按要求在政务平台予以公示;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开展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处罚决定。二是抓实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固废污染、砂石料厂监管、医疗废物处置、入河排污口、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常态化巡查。2025年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企业57家次,制作现场执法检查(勘察)笔录57份;开展联合执法3次,出动30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工作提醒函21份。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查摆整改案卷文书、程序细节方面存在问题,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深化府检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同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案件会商工作机制,用好公益诉讼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问题闭环整改。
(五)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积极配合调研检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与法治建设一体推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防范廉政与行政风险。创新“单位+家庭”联动监督模式,筑牢干部廉洁依法履职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自查,紧盯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整改执法薄弱点,倒逼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职。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一是紧扣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面向乡镇牧点、企业、校园开展藏汉双语法治宣传。走进幼儿园开设生态小课堂,面向少年儿童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组织群众走进污水处理厂实地观摩学习。二是创新牧区普法载体,拓宽宣传覆盖面。创新“运动、市集、宣教、研学”四维宣传模式,借助生态运动会、生态文化集市、高校研学实践等载体开展普法宣讲,重点宣讲《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向牧民、施工单位宣讲非法倾倒固废法律责任。发挥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力量,8个乡镇共计1340名志愿者,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关心关爱”志愿服务,覆盖群众1.2万余人次。综合运用线下发放宣传册、新媒体推送法律知识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黄河源头生态环境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制审核专业人才不足,在编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面对县域范围广、监管点位分散的现实情况,执法人员法治综合素养、业务能力仍需要持续提升。二是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面向牧区群众的普法形式还较为传统,精准化、沉浸式普法创新不足,部分牧区群众生态环境法律认知仍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细节、案卷规范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部分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部分点位常态化监管力度不足。四是部门协同治理效能有待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处置机制运转还不够顺畅,法治治理合力尚未完全释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组织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培训,高质量完成领导干部述法,不断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自查自纠,不断规范固废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企业现场检查等执法流程。持续用好移动执法终端、无人机等装备,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深化府检联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刑衔接和线索移送机制,运用法治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后续相关生态环保法规制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做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环节,做好档案归档和信息公开,确保决策程序规范、于法有据。
(四)创新普法方式构建共治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牧区地域特点创新藏汉双语普法载体,提升牧区普法精准度。用好主题宣传、环保设施开放、志愿服务等载体,扩大普法覆盖面。健全全民行动体系,推动企业、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强化队伍建设补齐能力短板。多措并举补齐法治审核、行政执法人才短板,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依法处置问题的能力。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持续筑牢黄河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河南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