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检察 |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 2026-10-14 10:34:52



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五年工作报告

2021-2025
请您“检”阅





2026年9月22日,在桂林市雁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干莲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
五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800件。获评自治区检察建设先进单位,2次获评桂林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现场交流会在该院召开,1项工作机制获最高法表彰。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4件案件获评自治区级优秀、典型案件,23件案件获评市级优秀、典型案件;4人次获最高检表彰,17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31人次获市级表彰。



1
牢记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
以检察履职助力雁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护航雁山区“产教城景”融合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01

全力保安全护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故意杀人、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09人、提起公诉122人;对非法捕捞等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107人。依法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8.3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10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63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贪污贿赂犯罪15人。



02

积极参与美丽雁山建设
坚持治罪和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保护山水、保护漓江”和涉重金属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五年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36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6件;开展漓江流域增殖放流鱼苗9.9万余尾;追缴生态修复补偿金4万余元。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雁山园内古树防虫害、污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2份治理检察建议。对柘木镇“铝废渣”污染环境案精准提出法律意见6条。





03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送法进企业13次,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办理涉企监督案件9件,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追诉5名漏犯、2家涉案企业,涉案金额由300万元增加至3.7亿元,为被害企业追赃挽损409万元。办理的1件水利工程检察监督类案获评自治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04

助力辖区高校安全发展
与广西师大、桂林理工大等高校建立合作机制,每年从师大法学院聘任40余名优秀学生担任我院“校园检察官助理”并组建“雏雁护航队”,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参与辖区12所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理工大、桂林学院等高校在数字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提供实践平台。
五年共聘任170余名“校园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140余件,法治宣讲360余场次,接收高校实习生118人次。通过办理涉高校案件,助力高校平安建设,五年办理涉高校案件93件。


2
牢记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
以检察履职助力雁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践行为民宗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深化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践。
01
用心办好群众烦心事

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欠薪治理,支持农民工诉讼讨薪246件,追回欠薪42万余元。支持莫某琼等129名农民工起诉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和自治区检察院“检护民生”典型案例。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办理1件侵害1000余名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用心守护“夕阳红”。加大对因案致困当事人救助力度,五年共救助109人,发放救助金69.27万元。在全市首创“检法联合”+“跨地域”司法救助机制,该机制获最高法表彰。




02
用情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五年办理群众信访194件,回复率100%。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并派员入驻综治中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五年共化解各类案件矛盾纠纷278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03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

依法严惩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34人。对“零口供”的教师周某来强奸在校学生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3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围绕“两升一降”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专班工作,2025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下降32.73%。


3
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
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01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72件,纠正漏捕漏诉71人。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提请、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4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0次。向公安、法院、司法局发出各类纠正违法通知书302份。一案件获评自治区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

02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改判。以开展虚假诉讼和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为抓手,强化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7件,纠正虚假诉讼案件16件,纠正违规终本执行案件15件,法院均采纳。1件虚假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案获评自治区级典型案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在2023年度广西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03
强化检察公益诉讼
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聚焦法定领域依法全面履职,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20件、民事公益诉讼9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92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加强军地检察协作,针对国防通信光缆安全隐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件,维护军事通信设施安全。




4
牢记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自身建设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1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1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员政治轮训,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检察院和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
3
严守意识形态阵地,传播检察正能量,五年来共发表宣传、调研文章493篇,其中10篇调研文章获自治区级表彰。
4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现场交流会在我院召开,该院党支部获评桂林市第一批机关“四强”党支部及雁山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2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1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
结合开展管党治检及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0余次,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廉洁防线。全面接受“政治体检”,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大类31个具体问题扎实完成整改工作。
3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全院干警填报重大事项67件。


3

加强人才素能建设
1
突出实干导向,提拔2名党组成员、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选任1名员额检察官、1名中层正职。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新招录3名检察官助理。
2
强化业务素能建设,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体推进,建立“双导师”制,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3名干警获评市级“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名干警入选自治区级检察人才库,4名干警入选市级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4

自觉接受监督
1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行政检察监督等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
2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130余人次。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85件次,以公开促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未来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


1
一是强化政治忠诚,以坚守忠诚永葆检察本色。
2
二是紧扣中心大局,以精准履职护航社会发展。
3
三是坚守为民初心,以扎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
4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有力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5
五是狠抓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
铁军。
审核:杨云贵
编辑:于超伦
校对:王立慧
来源:雁山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