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院检察院工作。近年来各地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满票通过已是常态。但人民代表大会的满票通过工作报告,与人民群众经常反映的打官司难,执行难,司法不公等切身感受之间有明显差别。最近宝能集团姚振华,这么大的“野蛮人”也要通过公开实名举报方式,为自己的案子喊冤,通过舆论媒体向法院施压,可见一斑。
人大代表监督法检工作,是依法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容任何侵犯和干预。人大代表主要通过在人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各种履职进行监督,如在在人代会上代表对法院检院工作进行审议投票,通过人大会向法院检察院提出质询案等进行监督。在人大会闭会期间通过视察法检院工作进行监督。
高票审议通过或满票审议通过率,是人大代表对法检两院工作最高的最好奖励。 这其中法检工作本身有进步有关,也和法检两院平常主动联络代表委员参加活有关。每年两会前,各级各地法检两长会不断组织领导带队到各地征求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加之偶尔还有年中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各类活动,这是主动接受监督的证明。
但问题来了,作为被监督对象的检察机关,在闭会期间邀请人代表参加对法检的各种活动,能否在人大会开会前,听取法检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活动?
答案是肯定的。但要依法参与,依法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规定,对人代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进行了详细规定。如:由各级人常日工作机构组织,以集体活动为主,以小组活动基。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根据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邀请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
现各级法检院邀请人大代表是主动接受监督的形式,值得肯定。但根据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规定,人大代表并不应该接受邀请,特别是在人大会前听取法检院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报告之前征求过意见,大会自然高票通过。满票通过满意了,是否能够起到监督作用,非常怀疑。所以为了真实反映人大代表对法检院的监督情况,人大代表应当在各级常委会组织下,依规范程序进行对法检院的监督,不应当个人受邀请直接参加,法检院也不能事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