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戴军向大会报告工作。
戴军表示,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决战决胜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全面履职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5年,全年受理案件41.65万件,审结37.72万件,法官人均办案360件。
过去一年,海南法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严格公正司法守牢自贸港安全底线。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0273件,促推全国最安全地区创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重大恶性、严重暴力犯罪,加强对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指导,依法严惩公共工程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殡仪殡葬等民生领域腐败犯罪,助力清廉自贸港建设。加强海上巡回法庭和岛屿审判点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健全立审执一体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涉军土地案件实质化解。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封关运作司法应对。建立琼粤桂反走私审判联席会议机制,统一办案尺度,审结“套代购”走私犯罪案件116件184人。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推动构建“金融监管+司法”协同治理机制,维护金融安全。依法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出台服务保障农垦改革发展15条措施,成功调解土地纠纷877件,涉及土地面积1.62万亩,助推垦区未规范管理土地整治。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分层递进解纷模式。针对劳动争议、物业服务、房屋买卖等涉众型纠纷,广泛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62天,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4.46%、92.57%。建立群体性金融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675件,化解债务217.18亿元,盘活资产46.53亿元。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运用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纾解企业困难。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307件。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审结全国首例杂交玉米植物新品种及亲本技术秘密侵权案、我省首例“非法代繁”案等涉种案件,“手撕凤梨”种植合同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促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507件。实质化运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积极构建临时仲裁司法审查机制,审结我省首例涉外临时仲裁财产保全案。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恪守条约义务,一起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典型案例。强化航空类案件集中管辖,助推航空枢纽建设,成功调解我省首例涉第五航权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44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以最严法治守护好海南的生态家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判决支付生态修复金1875.35万元、补植复绿2.97万株、认购碳汇1310吨,支持行政机关收回被非法占用土地、海域135.57亩。强化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两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审结涉海案件2828件。加大涉港口建设、保税仓储、海洋资源开发等案件办理力度,审结我省首例深海“可燃冰”勘探开采案,助力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地建设。与海事、仲裁等部门共建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助推洋浦枢纽港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助推琼海潭门等“无讼渔港”建设。
全面践行“如我在诉”,以严格公正司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优化诉讼服务,着力打造一站式、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全省法院网上立案20.49万件,电子送达26.58万人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面推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加快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7859场次。
做实定分止争,坚持把定分止争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坚持自愿合法原则,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民事调解、撤诉结案12.75万件,调撤率50.43%。加强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以求极致精神止息纷争,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呈现“两降一升”良好态势。秉持“民生无小事”理念,审结民生案件3.4万余件,加强对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努力把定分止争做到群众心坎上。
促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5368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通过省纪委监委“监督一张网”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8.7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25.47亿元,执行工作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坚决整治违规执行、久拖不执等问题,清理一年以上执行积案1463件。加大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高位推动交叉执行。开展提升执行效率“一件事”改革,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长同比减少23天。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90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帮助103名失足少年实现就业或重返校园。针对家庭、学校、社会失管失教问题,制发司法建议35份,签发家庭教育令、训诫书等366份,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强化严格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
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持续深化省高院审判业务部门职能调整,逐步构建以知产、涉外、海事海商、破产为重点的专业化审判体系。推动三亚基层法院分设取得实质进展,审判组织体系更趋完善。健全初任法官常态化选任、跨区域遴选和员额递补等工作机制,推动员额编制动态调整,审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审判组织权限职责,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健全第三方评查、一案双查等工作机制,评查案件4725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与绩效考核、审判责任追究的衔接,促进管案、管人、治院相贯通。推动法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做实司法责任制“后半篇文章”。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审判委员会“抓大事、议大案、定规则”职能作用,促进法律正确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压实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责任。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168次,促推审判质效一体提升。
强化科技赋能,推进人民法院“一张网”上线运行,初步实现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全用户服务。优化升级智慧审判系统,在案件要素提取、争议焦点归纳、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为法官办案提供辅助。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实时监测,推动案件质量管理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转变。
全面锻造过硬铁军,着力强化严格公正司法的基础支撑。
加强政治素质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机制,开展政治轮训11期。制定健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责任清单。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组建专业化审判领军人才库,加强法答网、案例库应用,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大力推进司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司法质量。
加强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酒驾醉驾、违规吃喝、虚报冒领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离职退休人员、干警近亲属从业管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开展司法职业良知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全面接受各方监督,着力营造严格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健全代表委员履职服务保障机制。高质量完成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及专题调研海事审判等活动,统筹指导各市县法院开展开放日和上门走访,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745人次。办结代表委员关注案件28件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49件。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广泛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戴军表示,站在全岛封关运作新起点,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高站位铸牢绝对忠诚,以更大力度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以更高质效实现公平正义,以更严要求锻造法院铁军,把握大势、坚定信心,实干担当、加压奋进,为努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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