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五竹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镇党委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成立了由书记和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平安法治办、司法所等相关站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带头信法、坚决守法、严格执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规范权力运行,优化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年初,在镇领导班子会议上,将法治建设纳入了五竹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多次研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各责任站所任务要求,并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全镇普法大会上,镇党委、政府与7个行政村、镇属单位签订了普法目标责任书,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督促包村领导亲自总抓,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和美乡村建设、平安乡镇建设等中心工作相融合。
(二)加强依法行政,助推综治维稳。一是做好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灵秀渭河源”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二是强化法治思维。镇党委作为法治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组织实施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设立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公共法律服务站7个,每村签约法律顾问,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30件,已全部化解。
(三)狠抓普法学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率先垂范,做学法标兵。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组织成立五竹镇“八五”普法宣讲团,由镇机关、镇属单位和行政村热爱普法工作、有较好文化基础的同志担任宣讲员,全镇共配备兼职普法宣讲员7人,累计宣讲23场。2025年,开展领导干部学法4次,专题研讨4次,法律讲座2次。二是多管齐下,抓普法宣传。抓好村干部的法治教育。对7个行政村的村社干部进行了轮训,举办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培训班,进一步完善了村规民约;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三是群策群力,搭建沟通桥梁。镇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做好各类意见建议的汇总、督办和落实工作。探索推进乡村振兴积分制“道德银行”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实现基层治理工作信息化、数字化、规范化,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流于形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重结果轻过程;三是法治建设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八五”普法宣讲团精准普法能力有待提升,宣传方式相对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完善符合五竹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全镇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从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评查工作,把评查结果作为评定执法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持续完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建设要求。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渠道,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惠及全民的全镇社会法治风尚。
供稿:何勇
审核:焦成海 张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