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平潭年报年检工作通知
- 2026-09-18 06:56:56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区各社会组织:
附件

对象和时限
(一)参检对象:2025年6月30日前在我区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下同)应参加年度检查;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成立的我区社会组织可视情况自愿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填报时限:2026年3月2日至5月31日(年检填报通道于2026年6月1日关闭,未按照规定提交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采取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年检问题整改时限: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年检问题整改通道于2026年9月1日关闭,社会组织需在通道关闭前提交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9月1日后提交的整改材料可通过线下报送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

填写流程
社会组织可通过Google Chrome(谷歌)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需选择极速模式)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参与社会组织年检填报工作。

结论评定
(一)材料审查
我局将对社会组织报送材料进行审查。附件上传及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被退回的社会组织须重新上传提交(退回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锁定提交资格,请认真填写提交)。根据《福建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于6月30日前对参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出具拟定年检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上签署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专用章,在线公示的年检结论与登记管理机关签署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专用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公开拟定年检结论
1.6月1日起,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详情和拟定年检结论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目(链接: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社会组织可通过本组织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向社会公开年检信息。
2.社会组织年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单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三)年检问题整改
社会组织拟定年检结论公示的同时默认进入年检问题整改阶段。拟定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需根据各自年检公示页面或年检问题检测中提示的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于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社会组织年检”中“整改报告”版块线上填写问题整改情况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有关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检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向我局书面反映。
(三)鼓励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年检结果的应用,对未按规定提交年检、年检问题未整改的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年度工作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按政策给予优惠扶持。对年度工作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按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服务咨询
我局将为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电话:0591-86172662;社会组织线上交流平台:区社会组织工作交流1群/2群,可联系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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