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终本执行
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02 三个善于
一是“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侧重于如何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二是“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侧重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三是“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侧重于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三个善于”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要求。
03 行刑反向衔接
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04 三个管理
即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05 数字检察
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生动实践,它是指在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蓝图下,充分且深入地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地挖掘和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从而使检察办案更加公正严明、检察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检察服务更加精准到位。其根本目的,在于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赋能,推动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
06 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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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梦雨
审核 | 陈嵩峰
签发 | 陈 伟
出品 | 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