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庭”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案例”,1起案件入选甘肃法院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典型案例。
甘州法院西郊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甘州法院西郊法庭依托辖区全国玉米制种核心产区区位特点,打造专业化司法服务品牌,通过“三调一裁”分层递进、“三专一执”协同配合、“五项联动”多点发力、“六种常态”长效推进的“4456”工作体系,实现涉种案件专业化、集中化审理。该法庭先后入选全国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典型案例,被写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被最高院公示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近日,甘肃高院遴选出8件“马锡五审判方式”典型案例,西郊法庭审结的某辣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农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