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吉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6-10-15 18:43:37
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由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成效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关键指标,明确各股室、中心、所负责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强化督办问效,对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并亲自协调解决法治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支持镇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环节,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纪法规6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覆盖全镇党员干部,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始终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强化纠纷排查化解。坚持“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等方式深挖线索,依托“多网合一”基层治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排查,运用“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干”联动模式强化调解。重点抓好土地租金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和依法化解,保障辖区各项产业项目有序推进。全年排查矛盾纠纷20起,成功化解18起,有效防范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的发生。
2.完善法律服务功能。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服务点功能,配强法治服务专员和法治副校长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同时,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会同公安、市监等部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民生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法治轨道上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村寨、各群体间的法治建设水平与素养存在差异,如地盛村涉及诈骗、偷越国(边)境犯罪人员相对较多。主要原因在于资源配置与普法力量下沉不均衡,个性化、差异化法治服务供给不足,对外出务工人员等庞大群体的普法工作仍显薄弱,“大水漫灌”式普法仍占一定比重。
部分镇属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仍需强化,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倾向。在行政决策、合同签订等前端环节主动进行法律审查和风险评估的自觉性不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有待提升。
全镇持执法证人员仅4人,无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专业化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村级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法治理论与实务培训,难以提供深度法律服务。
部分调解员,尤其是村级调解员,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与法治化调解技巧不足。多元化解机制中法治引领作用有待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机制亟待健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以及与乡镇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实现思想认识与法治素养双提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年度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法治工作部署覆盖全面、推进落到实处。
摸排全镇法律资源分布,发挥村级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动法律顾问、普法力量向薄弱区域倾斜。开展“法治点亮乡村”行动,针对老年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定制化普法服务。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利用微信推送、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春节、国庆等集中返乡时机开展专项法治宣讲,着力消除普法“盲区”,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普法产品质量和传播效果。
强化领导干部“抓法治就是抓主业”的意识,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向各部门延伸。建立健全常态化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的刚性前置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和执法考核,倒逼提升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大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通过招录、引进、培训等多种渠道充实专业力量。鼓励和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或职业资格考试。定期邀请县司法局、法院等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队伍的实战化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镇村调解员法律轮训,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案例指导和业务授课。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先行,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提升调解法治化水平,最大限度优化调解结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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